《融水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听证会公告
《融水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听证会公告
《融水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听证会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融水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0年3月20日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修订)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计划于2022年10月27日上午10:00在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举行《融水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听证会。欢迎市直各相关部门、县(区)人民政府、地质勘查单位、县(区)自然资源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矿业权人以及关心本次听证事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2年10月26日下午17:00前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一、听证事项
对规划是否科学、合理、可行,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须知
(一)听证会代表须熟悉融水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有关情况,并了解融水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表达意见和建议。相关书面意见或建议应当说明依据和理由,并在听证会上提交。
(四)全体参加会议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手机关机或调静音,以保证会场的正常秩序。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五)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签到入场,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参加会议;
(六)若听证会时间和地点变动,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七楼矿管股
联系人:姚海(189*****008)
附件:1.《融水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听证会报名表
2.《融水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听证稿)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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