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10万吨级双向航道)一期工程调整、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10万吨级双向航道)二期工程(含工程调整)渔业资源补偿实施(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10万吨级双向航道)一期工程调整、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10万吨级双向航道)二期工程(含工程调整)渔业资源补偿实施(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 10万吨级双向航道) 一期工程调整、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10万吨级双向航道)二期工程(含工程调整)渔业资源补偿实施(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 10万吨级双向航道) 一期工程调整、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10万吨级双向航道)二期工程(含工程调整)渔业资源补偿实施(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一)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 10万吨级双向航道) 一期工程调整 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 10万吨级双向航道) 一期工程调整局部浚深起点为三墩作业区中船项目西南侧,终点为大榄坪7 号泊位船舶回旋水域处,总长度为8.27km,其中,三墩航道2 长度约1.67km,通航宽度280m, 设计底高程-16.3m(局部岩石区域-16.5m),大榄坪航道1 长度约4.33km,通航宽度230m,设计底高程-16.3m(局部岩石区域-16.5m),大榄坪航道 2(至大榄坪 9 号泊位)长度约 1.77km,通航宽度230m,设计底高程-16.3m(局部岩石区域-16.5m),大榄坪航道2(大 榄坪7—8 号泊位段)长度约0.5km,通航宽度230m,设计底高程-15.1m。 (1)放流规模:2023-2025年,连续3年每年放流数量:斑节对虾5000万尾、日本对虾5000万尾、 长毛对虾5000万尾、拟穴青蟹270万只、紫红笛鲷220万尾、花鲈220万尾、黑鲷220万尾、真鲷220 万尾;标志鱼数量不得少于放流鱼苗总数的0.1%。放流苗种规格为: 虾苗规格为体长≥1.0(体长)厘米;拟穴青蟹苗规格为≥0.8(头胸甲宽)厘米;花鲈鱼苗规格为≥5.0(全长)厘米,紫红笛鲷、黑鲷、真鲷以上鱼苗规格为≥4.0(全长)厘米;上述苗种的规格合格率不得低于90%。 (2)实施费用: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 10万吨级双向航道) 一期工程调整渔业补偿实施费用3596.73万元,,以渔业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渔业补偿方案费用为准。 (3)实施地点:拟在七十二泾海域放流虾类和拟穴青蟹,在老人沙海域进行鱼类增殖放流,经渔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放流地点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招标范围 根据《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 10 万吨级双向航道)一期工程调整渔业资源补偿实施方案》实施渔业资源补偿(即增殖放流),包括购买苗种、增殖放流及宣传、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估、项目总结和验收等项目全过程实施。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投标报价清单。 (5)进度要求 本项目增殖放流在 2023~2025 年,3 年内实施完毕。为了保障增殖放流实施的效果,放流时间为海洋伏季休渔期5~8 月,可根据放流品种的繁育情况和放流水域环境条件等进行调整。 以上增殖放流的规模、实施地点、进度要求以渔业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方案为准,放流种苗属于经济物种的,应当来自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苗种生产单位;属于珍稀、濒危物种的,应当来自持有《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苗种生产单位,且必须符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农业部第20号令)。 ??(二)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10万吨级双向航道)二期工程(含工程调整) 航道起点为钦州港30 万吨级航道与原钦州港10 万吨级进港航道交汇处,终点为三墩作业区中船项目西侧。二期工程在原10 万吨级航道的基础上向西拓宽浚深,其中南段航道向西拓宽170 m,三墩航道1 向西拓宽180 m,南段航道与三墩航道1 轴线方向与原东航道相同,转向角为29°,转弯半径为2500m。南段航道长度10.8 km,航道轴线为0°~180°,航道有效宽度为360 m,三墩航道1 长度4.3 km,航道轴线为29°~209°,航道 有效宽度390 m,底标高-16.3 m;南段航道和三墩航道1 转向角为29°,航道转弯半径为 3200m,可满足10 万吨集装箱船全潮通航,兼顾20 万吨级集装箱船单向乘潮通航(乘潮水位分别为历时3 小时保证率100%和90%的潮位)。 (1)放流规模:2023~2025 年,连续3 年每年放流数量:长毛对虾、日本对虾和斑节对虾各2500 万尾;拟穴青蟹90 万只;真鲷、黄鳍鲷、黑鲷和红鳍笛鲷各200 万尾;标志鱼数量不得少于放 流鱼苗总数的0.1%。放流苗种规格为:虾苗规格为≥1.0(体长)厘米;青蟹苗规格为头胸甲宽≥0.8cm(平均头胸甲宽)厘米;鱼苗规格为≥4.0(全长) 厘米;上述苗种的规格合格率不得低于90%。 (2)投放的人工鱼礁规模:建造人工鱼礁880 座,总体积*****.6 空方,投放鱼礁类型为YJ2 型和YJ3 型,单个礁体规格分别为3.4m(长)×3.4m(宽)×4 m(高)和3 m(长)×3 m(宽)×4m (高),单个礁体体积分别为46.24 空方和36 空方(具体数量和规格以人工鱼礁专项设计为准)。 (3)实施费用: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10万吨级双向航道)二期工程(含工程调整)渔业补偿实施费用2532.75万元;人工渔礁费用2455万元,以渔业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渔业补偿方案费用为准。。 (4)实施地点:增殖放流拟在七十二泾海域放流虾类和青蟹,在老人沙南面海域进行鱼类等增殖放流;经渔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放流地点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人工鱼礁投放海域初步选择距离犀牛脚镇约35 km 的三娘湾海域,位于钦州海洋牧场规划的人工鱼礁区。 (5)招标范围 根据《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 10 万吨级双向航道)二期工程(含工程调整)渔业资源补偿实施方案》实施渔业资源补偿(即增殖放流),包括购买苗种、增殖放流及宣传、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估、人工鱼礁预制、运输、投放、项目总结和验收等项目全过程实施。人工渔礁,包括:(1)礁区、对照区资源调查、评估管理;(2)海域使用论证、通航安全论证和评估;(3)人工鱼礁设计、制作、投放、管理和维护至移交给渔政管理部门;(4)航标设置及移交;(5)跟踪监测、效果评估;(6)项目管理;(7)竣工验收等渔业资源补偿实施全过程服务。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投标报价清单。 (6)进度要求 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10万吨级双向航道)二期工程(含工程调整)增殖放流在3 年内实施完毕,其中2022 年做好前期准备工作,2023~2025 年具体实施增殖放流,可视实际情况分批实施。 为了保障增殖放流实施的效果,放流时间尽量安排在海洋伏季休渔期5~8 月,可根据放流品种的繁育情况和放流水域环境条件等进行调整。人工渔礁在5 年内(2027 年)完成,投放时间尽量选择小潮和平潮时施工,避开暴雨天气,具体投放时间可根据人工鱼礁的建设进度和天气情况,由建设单位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商。 以上增殖放流的规模、实施地点、进度要求以渔业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方案为准,放流种苗属于经济物种的,应当来自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苗种生产单位;属于珍稀、濒危物种的,应当来自持有《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苗种生产单位,且必须符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农业部第20号令)。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一)资质条件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2)具有交通行业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施工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安全负责人:1人,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或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C类证书)。 (三)财务能力: (1)提供最近三个年度(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 (2)财务状况正常,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情况。 (四)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交通运输部、广西交通运输厅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通报期限内; (2)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在签约之前在上述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10 月 25日至2022年 11 月 1 日(北京时间,下同), 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等),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4.2 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技术资料押金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5.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年 11 月 15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5.2款递交投标文件。 | |
6.异议与投诉 | |
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异议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http://jtt.gxzf.gov.cn/)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xggzy.gxzf.gov.cn)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地址:南宁市五象新区总部基地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18层邮编:******邮编:******联系人:曾工联系人:雷工电话:0771-*******电话:0771- *******传真:/传真:/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xtongzhe@163.com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
9. 交易服务单位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10.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 |
行业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0771-******* | |
招标人: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10 月 2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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