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重点地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市级质控项目招标公告
长治市重点地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市级质控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长治市重点地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市级质控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省地质调查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潜在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治市重点地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市级质控项目
2.2招标编号:0632-2220FWHL2618
2.3招标范围:长治市重点地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市级质控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1)制定长治市重点地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市级质量控制工作方案,构建市级质控体系,明确市级质控工作要求;
(2)负责建立市级质控人员队伍;
(3)负责对长治市重点地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中的资料收集、实施方案(设计)编制、监测井建设、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分析测试、成果报告编制环节开展市级质量控制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长治市重点地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密码平行样的实验室间比对工作,组织开展检测数据审核;
(5)负责对长治市重点地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质量进行评估,编制市级质量控制工作报告;
(6)组织开展和参加地下水调查评估质量控制有关的技术培训。
2.4服务周期:自中标日期开始至2023年5月,若由于主体项目(长治市重点地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完成时间改动,则该项目进度与之保持一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承担地下水调查评估密码平行样对比检测任务的实验室需入围山西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第一批或第二批)名单或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检测实验室增补入选名单;
3.3具有2021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纳税凭证或免税凭证;投标截止日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的凭证;
3.5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受惩黑名单中限制参与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指定一个单位为牵头人,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协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事务。联合体投标协议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联合体成员在报价、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的分工及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报价、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报价、签约与履行合司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0月31日(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晋阳街东沺二巷国安大厦B座5层。
4.3投标人获取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副本);(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6)联合体协议书。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晋阳街东沺二巷国安大厦B座5层会议室。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开标地点现场递交。
5.4逾期送达的、未按指定方法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公告内容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省地质调查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创新城纬六街3号
联系人:曹聪
联系方式:177*****661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长风文化商务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9层
邮编:******
项目经理:王成云、滕博君
电 话:137*****543
电子邮箱:gjzbxzfgs@163.com
标签: 级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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