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对铁牛集团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对铁牛集团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对铁牛集团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债权资产处置公告发布日期:2022-10-26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铁牛集团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债权部分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22年9月30日,转让部分债权总额为*****.98万元,其中转让部分本金为*****.36万元(利息计算截止2022年9月30日,之后的利息依据借款合同计算,但有法院判决则以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内容为准)。截至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前,铁牛集团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已回收的权利、权益和利益归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有,不转让买受人。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主债务人名称

主债务人所在地

转让部分债权本金余额

转让部分债权利息

(资金占用费、违约金等)

担保情况

备注

1

浙江卓诚兆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省永康市

14,698,429.82

125,753,866.39

抵押物:浙江卓诚兆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永康市丽州玫瑰园项目的10套联排别墅,建筑面积5875.57平方米,土地面积1344.24平方米;

质押物:锐展(铜陵)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

共同债务人:铁牛集团有限公司、众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人:永康市总部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应建仁、徐美儿、金浙勇。

整体转让

2

重庆众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湖北大冶汉龙汽车有限公司

重庆市、

湖北省大冶市

63,915,125.00

148,578,755.04

抵押物:浙江卓诚兆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永康市经济开发区都市外滩分割地块三的商住用地,土地面积*****.6平方米;

共同债务人:铁牛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人:应建仁、徐美儿。

整体转让

3

铁牛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永康市

230,000,000.00

31,453,648.73

抵押物1:铁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杭州市西湖文化广场19号801-806室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845.96平方米,土地面积268.7平方米(处置款优先对长城浙分保留的债权本息部分进行偿付,多余部分对买受人享有的债权本息进行偿付);

抵押物2:浙江省永康市模具加工中心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永康市经济开发区长枝路1号厂房,建筑面积*****.08平方米,土地面积*****.85平方米(处置款优先对买受人享有的债权本息部分进行偿付,多余部分对长城浙分保留的债权本息进行偿付);

抵押物3:永康市承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永康市经济开发区S11-04地块的商服用地,土地面积为9795平方米(处置款优先对买受人享有的债权本息部分进行偿付,多余部分对长城浙分保留的债权本息进行偿付);

抵押物4:沈阳国际纺织服装城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北一中路19号的138套商铺,建筑面积*****.44平方米,土地面积******.74平方米(处置款优先对长城浙分保留的债权本息部分进行偿付,多余部分对买受人享有的债权本息进行偿付);

抵押物5:浙江卓诚兆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永康市经济开发区都市外滩分割地块三的商住用地,土地面积*****.6平方米(处置款优先对买受人享有的债权本息部分进行偿付,多余部分对长城浙分保留的债权本息进行偿付);

质押物1:铁牛集团有限公司对杭州易辰孚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万元应收账款(处置款优先对长城浙分保留的债权本息部分进行偿付,多余部分对买受人享有的债权本息进行偿付);

质押物2:铁牛集团有限公司对浙江德浩实业有限公司的*****万元应收账款(处置款优先对长城浙分保留的债权本息部分进行偿付,多余部分对买受人享有的债权本息进行偿付);

保证人:应建仁、徐美儿(处置款优先对长城浙分保留的债权本息部分进行偿付,多余部分对买受人享有的债权本息进行偿付)。

部分转让


合计


308,613,554.82

305,786,270.16



特殊说明:铁牛集团有限公司及浙江卓诚兆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均于2020年8月31日被永康市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因此债权3利息计算至2020年8月30日。截至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债权3本金余额570,000,000.00元、利息77,950,346.86元,本次仅转让债权本金 230,000,000.00元、利息 31,453,648.73元,以及该债权项下浙江省永康市模具加工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位于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长枝路1号的房地产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永康市承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提供的位于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S11-04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浙江卓诚兆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位于永康市都市外滩分割地块三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物的第二顺位优先受偿权,长城资产浙江分公司保留整户债权向债务人追索各项垫付费用的权利以及未转让部分债权相对应的权利,抵押物受偿分配顺序详见上表。

处置方式:对外公开转让。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担保)企业管理层、原债务人(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长城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实际转让以最终竞价公告内容为准。



联系人(业务部门经办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0571-********

联系人(分公司营销岗):蒋经理  联系电话:0571-********通讯地址:杭州市邮电路23号长城资产大楼8楼

邮政编码:******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于经理

联系电话:057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2年10月26日


,浙江

标签: 资产处置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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