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宅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其他)招标公告
周公宅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其他)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5GC0800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周公宅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周公宅水库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宁波市周公宅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建设地点:宁波市周公宅水库
招标范围:按SL258-2000《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进行周公宅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包括工程质量评价、大坝运行管理评价、防洪标准复核、大坝结构安全、稳定评价、渗流安全评价、抗震安全复核、金属结构安全评价(含金属结构检测)、大坝安全综合评价等内容。
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提交所有成果
业主控制价:88万元
质量等级标准:提交的成果须通过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若审定不通过;则承担鉴定单位须按要求无偿重新进行鉴定,直至通过审定为止
标段: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或者水利部公布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水利部公布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以"水建管【2003】472号"文件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长期服务。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要求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并提供2015年1月至2015年3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3.4信誉要求:2012年4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5年5月5日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填写完整并盖单位公章(附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及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特殊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逾期未提交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文件外自行提供《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原件,若未能提供《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原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0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 月 20 日至2015年 4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到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5窗口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5 月 12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周公宅水库管理局
联系人:倪凯军、张晓
电话:****-********
招标代理人: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10楼
联系人:徐琦、房科红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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