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向疏港公路大支段绿化景观及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北向疏港公路大支段绿化景观及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北向疏港公路大支段绿化景观及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绿化施工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
招标单位:舟山港综合保税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北向疏港公路大支段绿化景观及改造工程
工程地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本岛分区南侧(西起大成四路,东至迎宾大道)
工程概况:绿化面积约37663㎡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回填绿化土、苗木种植、养护一年、零星排水、侧平石修复、地坪拆除等。
工程造价:约497万元 工期要求: 50 日历天
一、投标报名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其以上资质,资质标准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建城[2009]157号《城市园林绿化资质标准》。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书)及以上资格或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项目主管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 格 条 件

1

企业营业执照

真实有效

2

企业资质

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要求 真实有效

3

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

企业、项目负责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不得有三次及以上正在受公示的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4

进舟企业备案

市外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舟建委【2013】5号文件规定

5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书)及以上资格或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项目主管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6

项目负责人近两年承接的项目

提供项目负责人手册和《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两者记述应一致。该表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7

诚信承诺

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注:1、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竣工验收时间以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包括工作手册中工程项目核销记录)。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实,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无法提供原件核实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发文部门盖章确认。
3、其他:
(1)报名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的所有资料(共两份且按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
(2)正在受公示的不良行为未被界定为一般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以下规则认定:
①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被外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的,如记录中明确公示期间禁止承接业务的,在进入我市建筑市场时应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
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外地从事建筑活动时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违法违规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等情形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的,在进入我市建筑市场时原则上应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
③上述情形外的不良行为记录,可认定为一般不良行为。
④评审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时,评审委员会不能确定的,专函报相关主管部门认定。
(3)投标人未办理网上注册登记手续的,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办理投标单位网上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与登记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一份送舟山市招投标中心,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http://www.zsztb.gov.cn查看。以上所注(3)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电话****-***********-*******
二、有意向者请于2015年 4 月 20 日至2015年 4 月 24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到16时00分到市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建银窗口(新城翁山路530号市行政中心北大楼三楼)进行报名,过期不候,节假日不受理。
联系电话: ****-*******153*****575 传真:****-*******
联系人:刘晓梦、陈萍
■市属 □定海区 □普陀区 □岱山县 □嵊泗县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注:后续相关信息详情见舟山市招标投标中心网www.zsztb.gov.cn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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