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QWQTJY2258)宁波杭州湾新区甬新D-43#-2#、3#地块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资格预审公告

(编号:QWQTJY2258)宁波杭州湾新区甬新D-43#-2#、3#地块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资格预审公告

(编号:QWQTJY2258)宁波杭州湾新区甬新D-43#-2#、3#地块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资格预审公告信息发布时间: 2022-10-26 14:38:47 阅读: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宁波杭州湾新区甬新D-43#-2#、3#地块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人为宁波丽景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资格预审。
二、项目概况与服务期
1、项目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南部新城,海川大道以东,金溪西路以南 ,陆中湾江以西 。
2、项目概况:
2.1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7平方米。居住面积******.45平方米,物业经营用房551.14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433.14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381.86平方米,专变302.18平方米,公变670.92平方米,社区用房962.56平方米,生活水泵房369.48平方米,消防控制室158.51平方米,1428户,地下机动车位1405个, 绿化率30%。
2.2建筑性质:高层住宅、配套用房、地下车库;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服务期:至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在近两年内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
3.3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现场查询(具体以报名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报名。若在报名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报名截止三天内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进行事后查询,如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资格预审合格资格,若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则重新招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申请人,请于公告发布起至2022年11月2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除双休、节假日)在宁波前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报名窗口(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一楼南侧)办理报名事宜,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4.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4.2《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表1);
4.3资格预审文件
■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的简历、上岗证书、学历、业绩等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资格预审文件装订成册,封面应盖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报名将被拒绝。
联系人:许老师0574-********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
5.1确定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的方式:由招标人选择确定(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由招标人从中选择5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选择的因素有:投标人业绩(五个及以上在管的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8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商业项目物业管理服务业绩)等
5.2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三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等于五家或大于等于三家时,则全部入围参与投标。
5.3招标人在2022年11月4日前确定资格预审合格名单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须经宁波前湾新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和宁波前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确认。
六、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
  2、地点:宁波前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报名窗口(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一楼南侧);
3、标书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7.1资格预审合格后缴纳投标保证金。
7.2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2万元整。
7.3方式:
①银行电汇
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的方式缴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特别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账),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1 14日下午16:30时前。(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QWQTJY2258)。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账 号: 383*****8218
②银行保函
投标保函应由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2022年1114 日前。
③保险保单
投标人应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或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投保,并截止在2022年11 14日(含)前办理。投标人可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前湾新区分网(http://hangzw.bidding.gov.cn/)进行线上投保,在系统内选择“保证金”点击“投保”按提示操作,人保可通过线下办理(0574-********)。
④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投标人应向宁波正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574—******** )办理投标保函,投标保函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2022年1114 日前。
八、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提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在中标后30日历天内完成进宁波前湾新区登记备案手续。
2、本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3、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前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十、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丽景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818号
地 址:慈溪市古塘街道大发路145号文创园附楼三楼
联系人 :杜先生
联系人:岑工
电 话: 135*****790
电 话:0574-********
传 真: / 
传 真:0574-********
附表1: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
资格预审申请书
投标申请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甬新D-43#-2#、3#地块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企业全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企业营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金
(万元)
交易代表人
姓名
手机号码
附件清单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的简历、上岗证书、学历、业绩等证明材料;
申请人
招标(代理)人审查意见
声明我单位对上述内容和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相关行政处罚。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组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此表应一式二份,且须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前期物业 管理服务 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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