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排污监控管理系统升级项目-:机动车排污监控管理系统升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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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机动车排污监控管理系统升级项目
项目编号:620*****67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新庆180*****721
报价起止时间:2022-10-26 15:07 -2022-10-31 15:07
采购单位:娄底市生态环境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其它要求: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外,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如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等。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本次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控制总价(控制总价为******元),否则为无效报价。;付款方式:1、甲方在签定本合同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全款的40%,以中标金额为准: 2、乙方平台升级项目完成向甲方提交书面验收申请,甲方收到书面验收申请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工作,验收通过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尾款即全款的60%:;采购需求:(二) 升级监管软件功能 对现在运行的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管平台的检验机构管理、检验数据管理、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单编号、检测视频与照片、车辆违规记录、集中超标车型等功能,按照《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技术规范》(HJ1238-2021)进行升级完善,并增加与省平台I/M闭环管理功能和路面遥感黑烟数据对接入平台的展示功能。;采购需求:(2)市生态环境局到省生态环境厅 市生态环境局到省生态环境厅的数据传输按照《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HJ1238-2021)附录C进行,周期不低于每日一次。;采购需求:1.2检验信息采集传输要求 (1)检验机构到市生态环境局 检验机构应按照《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1237-2021)实时向市生态环境局进行数据传输交换,上报数据项目符合《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HJ1238-2021)附录A要求。;采购需求:升级定期检验和注册登记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框架 1.1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整体框架 检验数据采集传输从下至上分为检验机构(设备软件、机构软件)、市生态环境局监管软件、省生态环境厅监管网络(生态环境业务专网)三个层次。检验机构通过专用网络与监管软件进行数据传输,监管软件通过生态环境业务专网逐级传输到达部级交换节点。;采购需求:2022年11月31日前实施完成“娄底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系统软件升级项目”,达到以下目标:;描述:1、符合湖南省电子卖场的相关条件; 2、机动车排污监控管理系统与现有系统兼容,不影响现有系统使用; 3、提供计算机软件开发运维能力证明或提供相应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采购需求:升级定期检验和注册登记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框架2、升级监管软件功能; 次要参数要求: | 1套 | ******.00 | - |
响应附件要求:0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湖南省 娄底市 娄星区 大科街道 环保街99号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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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监控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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