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综办笺〔2022〕33号关于印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智能环保渣土车推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综办笺〔2022〕33号关于印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智能环保渣土车推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关于印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智能环保渣土车推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智能环保渣土车推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10月9日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
智能环保渣土车推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全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切实减少道路污染,维护区域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根据《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智能环保渣土车推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着眼阳宗海长远发展,遵循绿色环保发展理念,借鉴昆明市推广使用智能环保渣土车(以下简称“智能渣土车”)工作经验,自2022年10月起,在阳宗海辖区逐步有序推广使用智能渣土车,原有渣土车退出辖区推广范围建筑垃圾运输市场。通过推广使用智能渣土车、借助信息化监管手段,弥补执法力量不足,改进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模式,实现提升全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水平的目标。
二、实施区域范围
辖区七甸产业园区(包括大哨园区)合围区域内(含合围道路)及阳春大道全线、广发路、广博路全线,推广使用智能渣土车,淘汰原有渣土车。
三、职责分工
(一)各镇(街道):在管委会及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所辖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置运输的源头管理及协同配合工作;做好本辖区内建筑垃圾消纳场(以下简称“消纳场”)的选址及联审联批;负责本辖区消纳场(调拨点)、建设工地、渣土运输车辆的日常巡查、安全检查、监管、隐患排除、违法查处等工作。
(二)规划建设局:负责组织辖区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渣运企业、渣运车辆、建筑垃圾外运等相关审批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辖区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审批建设和安全监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44号)要求,做好辖区内消纳场审批与监管工作;负责组织辖区相关职能部门监督辖区内施工工地,按推广实施范围使用智能渣土车开展建筑垃圾运输,并做好联动执法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推广使用氛围;负责落实昆明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应用,采集平台所需施工工地、消纳场电子围栏等数据,录入系统平台,并利用平台对智能渣土运输车辆进行管理;负责加强施工工地源头管理,加大施工工地的土石方工程分包监管,严控无资质渣运企业承揽工程建筑垃圾清运业务,负责要求推广区域内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企业,督促项目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企业使用智能渣土车。
(三)交警大队:负责对智能渣土车进行检验,落实智能渣土车的落户和车辆年检年审工作情况;负责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智能渣土车通行时段和通行路段;负责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车辆按规定进行查处。
(四)辖区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和职能职责,做好工程项目、“五采区”恢复治理等调拨点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推广使用智能渣土车是治理扬尘污染、道路反复破损、渣土车交通违法肇事率居高不下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智能渣土车推广使用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宣传,积极引导。各职能部门要精心组织,加大政策宣传解释。充分利用信息平台,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广泛开展宣传,获取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推广使用氛围。
(三)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各部门要及时掌握推广使用工作动态和进展,对推广使用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及时解决。
(四)辖区其他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参照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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