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物资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某部物资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某部物资器材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防护防暴装备

采购单位某部
行政区域延安市公告时间2022年10月26日15: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0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2楼E区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6日14:30
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与朱雀路十字西南角成长大厦8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3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大厦A座22楼E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工029-********/90

项目概况

某部物资器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2楼E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CG-2022-469

项目名称:某部物资器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主要包括:防爆头盔、防爆盾牌、多用途警棍、防爆钢叉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2楼E区

方式: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申领方式: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与朱雀路十字西南角成长大厦8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大厦A座22楼E区            

联系方式:李工02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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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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