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三聚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黄山市“三聚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聚焦创新举措,着力提升服务水平。为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度,黄山市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法定资格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度,凡参加黄山市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只需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告知承诺书即可参与投标。
聚焦职能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大政府采购预留份额力度,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明确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和400万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要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服务和400万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要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聚焦信用管理,全力构建诚信体系。黄山市交易中心联合市财政局共同出台采购人和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将采购双方当事人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诚信管理,构建完整的信用监管机制,综合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对当事人采购行为进行约束,充分共享信用信息资源,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约束机制。
标签: 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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