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户外地板等零星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幼儿园户外地板等零星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东平中心幼儿园户外地板等零星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政教招[2015]第05号
根据《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和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政人综[2013]253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政和县东平中心小学
2、招标人地址:政和县东平中心幼儿园
3、招标项目名称:东平中心幼儿园户外地板等零星修缮工程
4、招标投资额(预算费)119884元人民币。
5、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中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直接向发包人购买招标文件,并按照本招标工程项目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要求:20天个日历天。
7、招标方法:本招标项目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评价办法。根据闽建筑[2007]35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试行)》和闽建筑[2009]16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确定中标人。本工程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造价的下降幅度K= 10% 。
8、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
9、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执业证书)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本项目施工期间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10、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4月22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5 时00分至 17 时30分,地点:政和县东平中心幼儿园总务处。
1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含资料费)。
1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贰仟元(¥2000)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现金方式提交。注明“东平中心幼儿园零星修缮工程”字样。
13、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4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政和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资料收款收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14、有关本项目招标补充通知或答疑,招标人在2015年4月23日下午17 时00分前通知投标人
15、本次招标联系人:
张主任,电话: 135*****566
招标人:政和县东平中心小学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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