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相关改造比价采购公告
燃气相关改造比价采购公告
我院现计划对燃气排风系统进行部分改造。符合报名资格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11月1日前递交报价材料至综合采购科。
一、报名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规定的、处在良性循环的、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经营范围需涵盖我院采购的物品,出具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资质。
2、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
二、规格参数
1、本次改造项目需要完成两部分内容:
①食堂和锅炉房的共2台排风风机需要更换为防爆型的事故排风机,尺寸大小需要与原有风管管道契合;通风量应满足下列要求:正常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事故通风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不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3次/h。
②食堂和锅炉房的燃气报警器需要与送排风装置进行联动。将食堂和锅炉房的燃气报警系统及送排风系统连锁组成一个安全报警系统,当室内天燃气含量达到爆炸下限的15%时报警器报警,室内燃气含量达到爆炸下限的20%时自动关闭紧急切断阀,切断气源,同时送排风系统工作。燃气泄漏报警系统报警线、故障信号线、燃气紧急切断阀信号线都引入消控室,实行集中监视管理和控制。
2、相关改造要符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锅炉房设计规范》和《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
三、报价说明
需于截止日期前递交相关文件至综合采购科办公室,报价文件封面请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相关材料包含但不仅限于(所有证件均需加盖企业红章 ):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相关改造的参数介绍、售后保证等说明材料;
3、相关资质证明及业绩证明(如有可提供);
4、报价单1份(需密封在信封内)。
商务标价格包含所有设备、设施、线路等安装指定位置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税费等。
四、联系方式
材料递交地址: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智谷路199号,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行政楼320室。
联系人:陈老师 0576-********
标签: 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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