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撤销龙岩市壹加壹娱乐二次装修工程《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的决定(龙建审函〔2022〕624号)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撤销龙岩市壹加壹娱乐二次装修工程《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的决定(龙建审函〔2022〕624号)
龙岩市壹加壹娱乐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2年9月15日对你司建设的龙岩市壹加壹娱乐二次装修工程出具验收结果为合格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龙建消验〔2022〕第019号),近期接到消防部门告知及群众举报,并经我局10月14日、10月18日到现场监督检查,你司在我局实地验收时,将设有工作室、总经办、会议室、商务部等使用功能的夹层出入口封闭,故意隐瞒该夹层存在,以上事实有相关影像资料、现场核查问题确认表及调查笔录为证。
2022年10月21日,我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拟撤销龙岩市壹加壹娱乐二次装修工程<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的告知书》,你单位并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进行陈述、申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龙岩市壹加壹娱乐二次装修工程验收结果为合格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龙建消验〔2022〕第0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的规定,你司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司对上述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龙岩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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