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长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持有的陕西荣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芜湖长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持有的陕西荣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芜湖长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我中心)拟对持有的陕西荣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50万股股权(持股比例为39%)进行公开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情况
股权企业名称:陕西荣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荣锦地产)
股权企业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3500号
持股金额:1950万元
持股比例:39%
截止2022年7月31日,我中心持有陕西荣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9%股权,本次拟全部处置。
二、股权企业基本情况
荣锦地产成立于2017年7月31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6U6RHE4X,法定代表人为陈永灵,工商登记的经营状态为开业,企业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3500号保利中央公园小区4号楼*****室,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物业管理;装饰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公司正常经营。
说明:荣锦地产负责开发“保利中央公园”一期项目,该项目地处西安市新行政中心以东、核工业五二四厂(常青路)以北、太华路北延伸线两侧、红旗厂以南范围内,已开发完毕并售罄;企业由陕西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我中心不参与股权企业经营管理。
三、资产亮点
荣锦地产运营规范,股权结构清晰;拟转让股权不存在法律纠纷。
四、交易对象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本次资产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2、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特别提示:在同等条件下,陕西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西藏运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次拟转让资产享有优先购买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五、处置方式
整体公开转让。
六、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七、公告日期及有效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银行交易凭证、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我中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股权资产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股权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刘女士、徐先生
联系电话:010-********、010-********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1号楼中国长城资产大厦B座
公司监察审计部门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10-********
监察举报邮箱为:liangfang@gwamcc-capital.com
芜湖长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22年10月27日
标签: 股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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