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点钞机、真空包装机、支票打印机招标公告
A类点钞机、真空包装机、支票打印机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EITCL-JL-ZCHW-150436
1、本招标项目吉林靖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类点钞机、真空包装机、支票打印机定点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受采购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采购项目名称:吉林靖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类点钞机、真空包装机、支票打印机定点采购项目;
3、项目采购范围:A类点钞机、真空包装机、支票打印机定点采购;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指标;
供货地点:吉林靖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宇县河南街196号;
供货期:以实际合同为准;
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
4、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5、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应包含关于本项目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3信誉要求: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企业投标;
5.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6、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4月17日至2015年4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地点: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水务集团2楼招标三部);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8、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购买标书人的身份证5)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8日9时30分整,接收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水务集团2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本项目开标时间:2015年5月8日9时30分整,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水务集团2楼开标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采购人:吉林靖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水务集团2楼
联系电话:****-********/158*****866
联系人: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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