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常态化监测服务询价函
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常态化监测服务询价函
各相关机构:
为了及时发现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网站内容保障水平,我单位现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网站监测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询价结果将作为选择下一阶段网站普查常态化监测服务供应商的主要依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开展以下网站监测服务工作:
根据2019年国办下发的《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有关要求(如有新的指标下达,以最新文件为监测标准),结合近年来金秀瑶族自治县在政府网站检查抽查、考核工作的实际情况,通过系统检测和人工复核等方式对网站可用性、首页更新情况、空白栏目、错链断链、互动回应、服务实用性、栏目设置规范性等指标进行监测,人工复核后,每月出具网站的监测服务报告,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网站整改业务咨询问题进行答疑和技术指导、技术支持。
二、相关要求:
1. 邀请3家(含)以上供应商参与采购,通过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进行询价,如在接收报价材料截止时间后少于3家的,采购方将重新进行询价。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请参与单位按本次询价采购的要求向我单位提交报价单和服务承诺等资料。
2.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参与询价的单位将报价单、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份数1份封好,并在封条上加盖公章,报价文件于2022年11月3日18时前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送达地点为: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4号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信息股。逾期不予受理。
3. 采购单位按照优先满足采购需求和服务质量为前提进行选择。
4. 合同签订: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5日内,到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成交单位报价单及相关资料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如有违约行为,供应商将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项目在营业范围内。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报名供应商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团队专业,实际业务经验丰富。
联系人:李瀛,电话:0772-*******
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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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常态化监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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