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部分非上市法人股股票(国资监测编号GR2022HI1000492)
[海口市]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部分非上市法人股股票(国资监测编号GR2022HI1000492)
项目名称 |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部分非上市法人股股票整体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0262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2年10月2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11月21日 | ||||||||
标的简况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数量 (万股) | 评估价 (万元) | 挂牌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1 |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部分非上市法人股股票 | 219.67 | 139.9724 | 139.9724 | 40 | ||||||
标的情况 | 海南邮政工贸有限公司持有的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部分非上市法人股股票,总共219.67万股(其中包含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93.6万股,三亚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59万股,海南和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6.8万股,海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58.68万股)。详情如下: 1.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股,评估值936,000.00元。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是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域公司之一,目前在海南管理海口电厂、东方电厂、南山电厂、戈枕水电厂、文昌风电厂、检修公司和洋浦热电项目,主营业务为电力、热力、燃气生产和供应、清洁能源、太阳能光伏等。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计834,061.12万元,负债总计503,141.61万元,净 资 产330,919.51万元,总股本2,652,839,174.00股,每股收益-0.09元,每股净资产1.25元。 2.三亚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评估值436,508.00元。三亚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粮集团(COFCO)控股的中外合资股份制企业,位于海南省三亚市, 是一家主要从事旅游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在亚龙湾旅游度假区内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兴建宾馆及旅游设施建设、开展水上游艇、停车场服务(仅限小区或酒店内),从事客房、餐饮服务,并对外投资了28家企业。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三亚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计769,655.52万元,负债总计420,749.64万元,净 资 产348,905.87万元,总股本671,000,000.00股,每股收益-0.11元,每股净资产5.20元。 3.海南和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评估值3,744.00元。海南和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农业开发,能源开发,通讯业投资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1993年05月06日,公司坐落在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大道中衡大厦15层。 4.海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股,评估值23,472.00元。海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08月12日,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位于海口市,主要从事机场服务,航空服务业务。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087亿元,总负债为4.987亿元,净资产为-1.9亿元。 以上标的详情见中联资报字(2022)第1001号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海南和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已被吊销 | ||||||||||
评估情况 | 评估总价 | 139.9724万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8月31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中联中力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况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海南邮政工贸有限公司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2022(33)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判断是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2、成交后,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股权交易和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按国家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标的交割 | 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40万元,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1日下午17:00 3、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须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全额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4、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5、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标的成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部分)剩余部分及交易服务费全额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 ||||||||||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1日 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2年11月21日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并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用于标的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方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 ||||||||||
服务费 | 本次转让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海南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各自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部分非上市法人股股票 | 10月25日9:00 | 11 月22日9:00 | 10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E交易网络竞价操作指南》《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 ||||||||||
咨询电话 | 标的咨询:郭先生******** 刘女士 ******** 技术支持:徐先生 ******** | ||||||||||
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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