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工伤案件协助调查服务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市人社局工伤案件协助调查服务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案件协助调查服务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为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工作,保证政府采购工作廉洁、高效、有序的开展,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现予公告。

一、采购委托范围

为“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案件协助调查服务项目”选择一家招标代理机构。

二、代理服务内容

提供采购招标代理服务,包括协助制定招标方案、提出分包建议,编写修订招标文件、负责招标文件报送审核,负责资格审查、组织招标评标、编制评标报告,公示招标结果、发放中标通知书,以及在合同签订和合同履约过程中涉及到招标、采购业务的政策咨询服务。

三、备案方式

信息公开、自愿报名,资格审查。

四、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标注的经营范围具有招标代理等相关内容;

2、具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能够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河北省确认登记的社会代理机构名单”中查询到企业备案信息;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备案;

5、投标人代理服务收费报价不得高于2002年10月15日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附件收费标准;

五、报名及递交文件资料

有意参加我局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27日,将备案资料递交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19号,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1房间,联系人:张琦。

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企业公章):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查询备案截图、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案资料组成:

1、营业执照;

2、“河北省确认登记的社会代理机构名单”截图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招标代理服务报价;

六、资格审查

我局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申请备案机构开展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局网站公示。

七、发布媒介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伤案件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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