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工伤案件协助调查服务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市人社局工伤案件协助调查服务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为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工作,保证政府采购工作廉洁、高效、有序的开展,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现予公告。
一、采购委托范围
为“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案件协助调查服务项目”选择一家招标代理机构。
二、代理服务内容
提供采购招标代理服务,包括协助制定招标方案、提出分包建议,编写修订招标文件、负责招标文件报送审核,负责资格审查、组织招标评标、编制评标报告,公示招标结果、发放中标通知书,以及在合同签订和合同履约过程中涉及到招标、采购业务的政策咨询服务。
三、备案方式
信息公开、自愿报名,资格审查。
四、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标注的经营范围具有招标代理等相关内容;
2、具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能够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河北省确认登记的社会代理机构名单”中查询到企业备案信息;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备案;
5、投标人代理服务收费报价不得高于2002年10月15日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附件收费标准;
五、报名及递交文件资料
有意参加我局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27日,将备案资料递交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19号,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1房间,联系人:张琦。
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企业公章):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查询备案截图、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案资料组成:
1、营业执照;
2、“河北省确认登记的社会代理机构名单”截图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招标代理服务报价;
六、资格审查
我局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申请备案机构开展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局网站公示。
七、发布媒介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标签: 工伤案件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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