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实验学校宿舍楼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第四实验学校宿舍楼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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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陕县政府采购控购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受陕县第四实验学校的委托,陕县招投标中心现对“陕县第四实验学校宿舍楼新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事项如下:

一、招标单位:陕县第四实验学校

二、招标编号:SZ-2015-035

三、招标内容:

该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四层框架宿舍楼一栋。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工 期:120日历天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2015年4月27日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4月28日

地点:陕县招投标中心(陕县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四楼)

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均为壹仟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

报名,购买标书步骤如下:

1、提交报名材料,复审报名资格;

2、通过资格复审后,当日将保证金交入指定账户;

3、持有效存款凭证,在陕县招投标中心财务处换取保证金收据;

4、发售标书当日,持保证金收据及标书费,购买招标文件。

保证金交纳账户:

单 位:陕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工行陕县府前支行

帐 号:171*****293********

投标保证金缴纳及兑换收据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17:00前。

六、报名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证书等相关证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②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本年度的社保缴费证明(必须包含单位名称及个人的基本信息);

③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证明出具时间应在报名期间);

④由一家金融机构网点出具的存款证明,且存款额不少于50万(证明出具时间应在报名期间);

⑤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报名所需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原件验证复印件加盖章留存,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中心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及传真: 0398---*******

网 址: www.sxzbzx.cn

陕县招投标中心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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