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服务中心配套招标公告

卫生服务中心配套招标公告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套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计划审批表(WEDZ/QMS-记录74-001-B/3)的要求,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的委托,对其“办公设备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DFMFW2015-0044

二、项目名称:新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套项目A标包C标包

三、谈判内容:

(一)项目概述:

A 包:办公用品(电脑50台、打印机39台、医用床单被套170余套、医用工作服长短袖各160件等,预算控制价26万元,详见用品清单);

C 包: 医疗信息系统(符合武汉市第五医院托管新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使用要求,建立以武汉市第五医院现有医疗信息管理系统为母体基础的社区医院信息管理子系统,使新旧母子信息系统无缝对接,医保卡、就诊卡与诊疗数据库共享信息,形成区域公共卫生管理、妇幼保健管理及社区医院诊疗管理三位一体的并且围绕就诊统一电子病历的由数字化医疗设备、计算机网络平台和医院业务软件提供支撑的、涵盖母子医院所有部门功能管理的社区医院管理系统,产品技术应为国内领先、能为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诊疗、科研、教学和决策同步提供全面、详尽的基础性数据交换信息。该医疗信息系统预算控制价90万元);

(二)实施要求

A 包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C包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每延误一天供货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三)付款条件

项目验收合格具备正常使用条件后付款90%,一年内全部支付到位。

四、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要求审验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3. 参加谈判供应商工商注册不在武汉市的,中标后应在武汉市设有固定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4. 本次采购的货物范围涉及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清单中产品的,参加谈判供应商应提供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参加竞争性谈判;

5. 参加谈判供应商必须出具所投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或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代理商或制造商谈判,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参加谈判供应商的制造商必须具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系统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 、参加谈判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除其制造商必须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还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生产厂家之间不得相互授权;

7 、产品制造商需提供近三年来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附相关证明文件,如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等)。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C包专用条件

1 、参加谈判供应商须长期专注于医院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工作且有成熟的产品并拥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三甲、二甲医院用户,具有相当的技术经验和相应的技术经济实力及良好的信誉;

2 、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软件产品必须具有自主的知识产权;软件产品遵循卫生部《(2003-2010年)全国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遵循卫生部2002年版《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遵循国际、国内相关标准:ICD-10、ASTM、DICOM3.0、HL7、IHE等;遵循卫生部2010年版《电子病历系统基本规范》、湖北省《2008年版病历基本规范》;参加谈判供应商须具有自主研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平台》和《信息系统数据交互平台》,并提供用户验收单,具有武汉市医保接口、省(市)农合接口系统的验收单、具有与武汉市第五医院信息系统软件及数据表结构相融合软件;

3 、参加谈判供应商须为自有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有专门的测试队伍;在项目所在地有分支服务机构,且有售后技术服务队伍不少于4名人员详细资料(包含身份证复印件);参加谈判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到现场的服务响应时间为1小时以内;

4 、参加谈判供应商须在2013年以来在项目所在区域具有综合性医院信息系统开发和实施的项目经验(应用软件的专用模块,包含门诊、住院、电子病历、药品管理、LIS、PACS等,在医院正式通过验收并运行1年或1年以上,用户目前无更换意向,要求附用户名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客户评价表、竣工验收报告等);

5 、参加谈判供应商开发的实际应用系统须是基于大型关系型数据库系统的应用系统(ORACIE11G数据库);

6 、参加谈判供应商须提供HIS系统源代码和技术文档(总体设计报告;需求分析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数据字典;数据结构与流程;测试报告;操作使用说明书;系统管理维护手册)。

五、登记报名和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登记报名方式及时间:

1 、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的彩色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ylh@dfmbidding.com ;

2 、邮件主题名称必须写明:参与新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套项目A竞争性谈判报名;

3 、邮件正文内容必须写明:参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及标包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人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

4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4月25日16时,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和发送谈判文件。

(二)获取谈判文件

有意向的参加谈判供应商发送邮件登记后,在2015年4月20日起至2015年4月24日16:00时止(工作时间)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6室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参加谈判供应商所提供的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请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4月28日14时30分。

谈判文件送达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地址:东风大道88号(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对面附楼)。

七、竞争性谈判信息

谈判开始时间:2015年04月28日14时30分

谈判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地址:东风大道88号(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对面附楼)。

八、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 ylh@dfmbidding.com

九、谈判保证金:按预算控制价的2%收取。

单位名称: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626 028 251

开 户 行:民生银行武汉沌口支行

参加谈判供应商须在4月24日下午4:00前将谈判保证金汇入上述指定账户,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前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其谈判文件无效。

十、联系方式:

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袁工

电话:***-********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08号东风电动车工业园2号楼106室

采购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张莉

电话:02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投诉联系人:刘劲松 投诉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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