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停车场)
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停车场)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停车场)已由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沙发改〔2022〕277号、《关于调整青凤高科产业园启动区停车场项目建议书批复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主城区西永组团Aj标准分区Aj01-8-2/04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规划用地性质社会停车场(S42),地块面积15亩,规划要求停车泊位不少于330个。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出入口、行车道、停车位、绿化、海绵城市、给排水、照明、监控、交通设施、管理系统、充电设施设备(预留)、其他配套、附属设施以及招标人的其他设计需求。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6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但不限于场地平整、出入口、行车道、停车位、绿化、海绵城市、给排水、照明、监控、交通设施、管理系统、充电设施设备(预留)、其他配套、附属设施以及招标人的其他设计需求,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 年,指投标人在2019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单个施工合同中地面停车场施工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或地面停车场工程造价不低于4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
|
重庆捷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