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设备招标公告

电影设备招标公告


东营市东营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电影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名称:东营市东营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电影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公告期限:2015年4月21日至22日(每日08:30至11:30,14:00至17:00报名)

询价时间:2015年4月24日9时30分

采购人名称:东营市东营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采购人地址:东营区新区宁阳路9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DYQCG2015-36#

二、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电影设备一批,预算资金99600元人民币。本项目为一个分包,供应商不得对所报价的分包分解后进行响应。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且必须具有所报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四、强制采购清单范围:采购项目属于最新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供应商必须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选择所报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设备的品牌。

五、供应商报价时应提供的资信证明: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询价活动。

(二)所报产品设备品牌、型号属于最新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且在有效期限内的,必须提供网上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允许参加询价活动。

(三)所报产品设备品牌、型号属于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或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提供网上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再对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产品因素价格调整。

六、报名方式:有报价意向的供应商请在公告期限可将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注明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发送至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jzzb0546@126.com)并电话确认报价意向。在公告期限内未按时报名的供应商,其报价不予接收。

七、报价地点:东营市东营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224房间。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禹女士

电 话:****-******* 152*****586

地 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DYQCG2015-36#

东营区政府采购询价文件

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营市东营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对本询价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东营市东营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电影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二)预算资金:99600元人民币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电影设备一批,预算资金99600元人民币。本项目为一个分包,供应商不得对所报价的分包分解后进行响应。采购设备清单及质量技术标准详见附件1。

二、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具有所报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二)认可本询价通知书中的各项约定。

(三)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将空调机、电视机、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等9类产品确定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上述类别产品时,必须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中选择。

本项目所购产品属于最新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必须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选择所报产品设备的品牌型号。

三、供应商报价说明

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包括生产厂商(经销商)、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以及相关情况的说明;报价为设备的全部价款,包括提供的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合同期内的售后服务及保修费等全部费用。

四、报价时间和方式

(一)报价时间:供应商于2015年4月24日9时至9时30分将报价资料送达至东营市东营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224房间。

(二)报价方式:供应商采用密封报价,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将报价资料送达至:东营市东营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224房间。超出规定报价时间的供应商报价资料不予受理。在规定报价时间内供应商报价资料未全部报齐之前,不得拆封报价资料。

(三)供应商报价时应提供的资信证明: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两份,一份与报价资料一同密封,另一份单独提供);

2、所报产品设备品牌、型号属于最新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且在有效期限内的,必须提供网上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所报产品设备品牌、型号属于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提供网上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报价时未提供1、2款资信证明的,不允许参加询价活动;未提供资信证明3款的,不再对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产品因素价格调整。

以上关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产品的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界定,以询价文件中确定的“供货时间”为准,即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在“供货时间”以后的有效。

五、评定成交供应商

(一)按法律规定和程序成立询价小组。按法律规定和程序成立询价小组,组成询价委员会,询价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建。本次询价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其余评委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询价时评委应严格按询价工作纪律执行。

(二)评定成交供应商标准:根据符合本询价文件的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不符合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的低价供应商除外。如果采购项目属于最新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但供应商所报产品不属于最新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的,该供应商报价无效。当符合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的供应商报价相同时,应优先确定供应商供货时间短的为成交供应商。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优先采购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的报价总额不高于一般产品当次报价的最低报价5%时,优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一般产品当次报价包括两层含义:一般产品是指供应商报价中所涉及的产品、材料、设备品牌、型号,不完全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当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报价。

1、询价小组认真核实供应商所报产品的品牌、型号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并进行确认。

2、根据以上节能、环保确认结果,以供应商一般产品最低报价为基数,按照5%的比例分别计算节能、环保的价格扣除数额,确定报价调整金额。

报价调整金额=报价总额-[(一般产品最低报价×节能5%)+(一般产品最低报价×环保5%)]

3、以报价调整金额与一般产品供应商报价比较,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对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产品因素价格调整,分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A:供应商报价中所涉及的产品、材料、设备品牌、型号均属于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时,对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产品因素价格调整。

B:所有供应商报价中所涉及的产品、材料、设备品牌、型号均属于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时,则不再对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产品因素价格调整。

C:供应商报价中所涉及的产品、材料、设备品牌、型号,不完全属于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的,则不再对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产品因素价格调整。

(三)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凡是属于对节能环保产品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的,不能以报价调整金额为合同金额,必须以供应商报价为合同金额。

(四)如果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人确定的项目预算资金,将取消该项目询价结果,另行组织;但是,如果采购人出据了追加预算资金的书面证明,也可依照程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在询价过程中,当报价供应商少于三家时,原则上应按程序重新进行询价。如果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出项目紧急、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质量技术标准符合要求,且供应商报价不高于预算资金时,询价小组可在本次报价的供应商范围内,根据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不符合要求的低价供应商除外)。

六、履约保证金

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元。

公证费收费标准:1、询价项目按照每个成交企业100元的标准收取;公证费由成交企业负担,成交后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交纳。

八、签发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到东营市或东营区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证明,经查询成交供应商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经东营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盖章,对成交结果予以见证。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或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应依法对供应商进行处理:

(一)采购人不予退还该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所交纳的保证金。

(二)东营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在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该供应商的不良行为。

(三)将依法禁止该供应商一至三年内参加东营区政府采购活动。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供应商未履行询价期间承诺的所报产品质量免费保修、上门服务年限的,根据有关规定同时愿以本《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书面形式郑重承诺如下:

●东营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在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我公司的不良行为。

●将严格执行东营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禁止我公司一至三年内参加东营区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决定。

九、签订合同及备案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签订政府采购书面合同(注:由采购人根据项目供货时间具体确定)。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持合同副本到东营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

合同由采购人(甲方)、成交供应商(乙方)双方签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见证方,见证方的责任是监督证明所签合同内容与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等要求和约定条款相一致。在签订合同之前,为维护双方利益,按照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约定,不但采购人要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进行考察,而且成交供应商也要对采购人的资金支付能力等情况进行认真考察。签订合同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项约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合同责任。

十、合同主要条款

(一)供货时间及地点:2015年4月29日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将采购人所需的设备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达到采购人使用要求。

(二)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配置要严格匹配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要求,各部分技术参数严格匹配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技术参数,产品质量过关,一旦出现违约行为,所有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由采购人按合同约定予以处理。

(三)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所供或采购材料、设备等必须认真组织质量验收。所供或采购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因成交供应商验收环节把关不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给项目和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及违约责任。

(四)项目验收。成交供应商提供产品到达指定地点,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五)付款方式。采购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向乙方付清全部项目资金,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

(六)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不得更改本项目确定的内容、质量技术要求。

(七)成交供应商逾期供货的,每日按项目合同价款的3‰支付违约金。超过供货时间后五日内仍不能供货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按合同价款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八)项目合同在采购人住所地签订,因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成交服务费

本次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标准为:按成交金额的4‰交纳。

十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

1、产品清单及质量技术标准

2、供应商报价承诺表

3、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


附件1:

产品清单及质量技术标准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指标及性能要求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数字流动放映播放服务器

1、视频指标

视频格式 :MPEG2、MPEG4

扫描格式 :1920×1080i、1920×1080P

2、视频接口 :DVI-D数字接口,支持HDCP

音频指标 RCA输出阻抗 :75Ω

信噪比:≥ 86dB(A计权)

分离度:≥ 80dB

3、控制面板

标准:ISO/IEC7816 读卡方式:摩擦式 . 10/100M以太网接口:RJ-45×1 USB2.0 接口:2个

功能:

1、符合GD/J029-2010《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监控信息GPS/GPRS接口技术要求》,支持基于无线网络的实时监播,支持GPS全球定位和GPRS数据通信功能,具有GPS//GPRS模块接口,能够与《山东省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服务监管平台》完全对接,支持实时信息监控管理平台节目及广告日志的实时传输、浏览和统计。

2、影片发行版(数字拷贝)采用ISO/IEC 14496-2中定义的Main Profile L4 Level 视频压缩编码技术;

3、能够使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开发的第二代影片授权卡;

4、具有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数字电影系统设备质量认定证书(供货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认定证书复印件);

5、具有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技术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抽样检测报告(供货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6、设备下载一部广电总局正版影片的速度在15分钟以内。

7、具有影片预览功能,且不影响播放场次;

8、支持文字广告滚动字幕,字体颜色及滚动位置可调,支持脚标图片广告,显示时间、显示顺序可调

9、服务器的硬件架构是嵌入式架构、硬件解码技术。

10、投标设备符合《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振动试验》(供货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

11、投标设备具备国家3C认证证书(供货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3C认证证书复印件);

12、根据农村流动放映使用的特点,服务器内硬盘具有防震动措施;

13、适应农村环境的低电压特性,宽工作电压范围在60V-260V;

14、投标设备具有平台监管状态查询功能;

15、服务器厂家在山东省境内设立有办事处,售后维护维修服务措施完善;同时需专门指定技术人员,能够随时电话处理放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因机器故障导致的放映场次丢失、信息异常等情况,厂家需赔偿损失。

16、厂家每年3月份派技术人员来我处,对机器进行免费保养、维护。

4

2

投影机

1、投影技术:DLP技术;

2、投影机类型:工程型投影机;

3、亮度≥5500 流明(ISO21118标准)(供货时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级检测报告复印件);

4、对比度≥10000:1(供货时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级检测报告复印件);

标准分辨率:XGA(1024×768);最大支持UXGA(1600 x 1200);

接口要求:VGA输入 D-sub 15 pinx 2;VGA输出 D-sub 15 pinx 1;HDMI x 2;Video(RCA)x 1;S-Video输入 (Mini DIN 4pin) x 1;音频输入 (Mini Jack)x 1;音频 L/R 输入 (RCA×2) x 1;音频输出 (Mini Jack)x 1;网络端口 (RJ45)x 1;RS232 (DB-9pin)x 1;USB x 1;

5、投影灯泡:≥310W,智能模式灯泡寿命3500小时;

色轮:采用5段式色轮;

6、大变焦镜头倍数:1.5:1;

7、防尘设计:为适应恶劣的粉尘、灰尘环境,色轮采用防尘罩包裹技术;

8、全3D格式投影:采用最新DLP?科技,支持的 3D 格式有帧连续 3D、帧封装 3D、上下 3D、并排 3D,可连接蓝光播放器;

9、独立3D色彩管理技术:先进的3D色彩管理工具,可以让用户根据自己的喜好单独调节六种颜色(R / G/ B / C / M/ Y)的色相、明度和饱和度,获得最佳的视觉享受;

10、参数保护: 设置后立即生效,整机断电后参数不丢失,使用6位以上密码保护菜单,防止未授权者修改参数;

11、SmartEco智能省电技术:根据投影画面明亮度智能调整灯泡实际使用的功耗,在不影像投影画质的情况下做到按需智能供电,以此延长灯泡使用寿命,机身需黏贴智能节能标识;

12、自动开关机:当侦测到VGA信号时,自动开机,无信号时自动关机,支持瞬间重启;

13、供货时提供国家节能、环保和3C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货时提供厂家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供货时须现场演示。

14、厂家需专门指定技术人员,能够随时电话处理放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因机器故障导致的放映场次丢失、信息异常等情况,厂家需赔偿损失。

15、厂家每年3月份派技术人员来我处,对机器进行免费保养、维护。

4

3

功率放大器

1、符合GD/J013-2007《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技术要求》中对声频功率放大器的技术要求;

2、源电压适应范围:AC150V-250V。

3、两路话筒输入,,音量可分别独立控制,采用6.35mm插座。

4、两路线路输入,输入灵敏度为300mv+30,采用RCA插座。

5、额定输出功率:不低于2×200W/8Ω(f=1KHz,THD≤0.7%)。

6、频率响应:20Hz-20KHz。

7、总谐波失真系数:≤0.7%

8、计权信噪比:≥86dB。

9、分离度:≥50dB(f=1KHz)

10、具有USB输入接口,支持映前音乐播放。

11、重量≤5.9kg。

12、具有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数字电影系统设备质量认定证书(供货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认定证书复印件);

13、具有国家广电总局电影技术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抽样检测报告(供货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4、厂家需专门指定技术人员,能够随时电话处理放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因机器故障导致的放映场次丢失、信息异常等情况,厂家需赔偿损失。

15、厂家每年3月份派技术人员来我处,对机器进行免费保养、维护。

4

4

扬声器及支架

1、符合GD/J013-2007《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技术要求》中对扬声器的技术要求;

2、有效频率范围:63Hz-20KHz。

3、标称阻抗:8Ω

4、额定功率:不小于200W

5、灵敏度:98dB+3 dB

6、音箱应具有防雨、防碰、耐磨的特性,适应流动放映的需求。

7、音箱上面应配有吊环装置,方便吊装,下面配用支架插孔。

8、每个音箱均配有铝制材料支架,高度可在90cm至150cm范围内调整,承顶压力:50kg。

9、音箱重量不大于12Kg。

10、具有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数字电影系统设备质量认定证书(供货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认定证书复印件);

11、具有国家广电总局电影技术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抽样检测报告(供货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8

每套含一只扬声器和一个支架,两者须配套。

5

放映集成流动机柜

将服务器、功放、投影机集成在一台可流动的机柜内,相互间的接线在机内实现连接好,要求:防震动、防水, 有利于通风散热,符合设备的国家标准安装尺寸,结构紧凑,结实耐用,方便流动。

4

注:各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以下规定报价:

1、请详细注明规格参数、技术指标、售后服务承诺等。

2、报价包括:报价为设备的全部价款,包括提供的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合同期内的售后服务及保修费等全部费用。

3、供应商在报价中必须注明最迟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日期。

4、供应商所报项目的报价表务必加盖供应商公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5、供应商所报产品可以优于以上参数。



附件2:

政府采购询价供应商报价承诺表

东营市东营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2015年 月 日东营区政府采购询价公告及询价文件(DYQCG2015-36#),我公司对本次采购货物清单及质量技术标准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并实事求是地确定了报价,计总价款为: 元,人民币大写: 。我公司承诺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们将信守承诺,按照本次政府采购询价文件约定的内容交纳成交服务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及时组织供货等事宜,确保质量。

附:本次政府采购询价各品种报价明细表


采购品种

质 量 技 术标 准

数量

单价

承诺总价(元)

承诺服务年限

承诺供货时间

合计 (人民币)

小写 : 大写:

供应商名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鉴):

供应商联系电话: 2015年 月 日

此表一式五份,密封于档案袋中。


附件3:

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

东营市东营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东营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我公司参加本次采购人委托、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并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形象和信誉,防止低于本企业成本报价或蓄意高于正常市场销售价格;防止在成交后违规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问题发生,如果本公司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成交后提出放弃成交结果,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察部门等共同认定的正当理由外,根据有关规定,愿以本《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书面形式郑重承诺如下:

一、采购人不予退还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所交纳的保证金。

二、东营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在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我公司的不良行为。

三、将严格执行东营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禁止我公司一至三年内参加东营区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决定。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投标人未履行投标期间承诺的所投产品质量免费保修和上门服务年限的,根据有关规定同时愿以本《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书面形式郑重承诺如下:

●东营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在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我公司的不良行为。

●将严格执行东营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禁止我公司一至三年内参加东营区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决定。

投标人名称(公章):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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