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关于10辆燃油垃圾收集车、1辆绿化压缩车(荷载5吨)项目(自主)的采购公告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关于10辆燃油垃圾收集车、1辆绿化压缩车(荷载5吨)项目(自主)的采购公告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关于10辆燃油垃圾收集车、1辆绿化压缩车(荷载5吨)项目(自主)的采购公告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委托,就所需的10辆燃油垃圾收集车、1辆绿化压缩车(荷载5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JDO202*****001

二、项目名称:10辆燃油垃圾收集车、1辆绿化压缩车(荷载5吨)

三、项目性质:国企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0辆燃油垃圾收集车、1辆绿化压缩车(荷载5吨)

11

194

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本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六、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投标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车辆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唯一项目授权函(若所投车辆种类来自不同制造商的,须提供相应车辆种类的唯一项目授权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采购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供应商在“政采云”(http://zfcg.czt.zj.gov.cn)上登录申请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将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提交或邮寄或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书面资料进行审核。

3.采购文件售价(元):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采购文件获取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隔岸路68号2楼。

八、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投标报名申请表;

2.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

3.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7日09:30整(北京时间);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温州市鹿城区隔岸路68号)。

十一、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7日09:30整(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温州市鹿城区隔岸路68号)。

十三、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2.交付方式:电汇/转账;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名: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账号:330*****87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锦园支行

5.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四、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温州国企采购平台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滨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投诉。

3.温州滨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投诉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滨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投诉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提起投诉。

4.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5.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6.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隔岸路68号2楼,书面质疑受理人:陈先生,质疑联系电话:150*****258

7.为更好得落实防疫要求,投标单位前来递交投标文件的人员必须为符合新型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允许出行的人员,并持有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若当地防疫政策要求核酸证明在48小时内或其他时间规定,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当地防疫政策要求执行),且必须佩戴口罩,人数控制在1人,因进入开标现场前需进行核酸证明检查、体温检测、身份核验等,请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提前到达,因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未持有规定时间内核酸阴性证明或体温异常等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章先生

联系方式:137*****888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点:温州市鹿城区隔岸路68号2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577-********150*****258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7-********

温州滨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 联系电话:0577-********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7日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关于10辆燃油垃圾收集车、1辆绿化压缩车(荷载5吨)项目(自主)采购文件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的10辆燃油垃圾收集车、1辆绿化压缩车(荷载5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国企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2年11月4日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qq.com。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0*****258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收集车 压缩车 燃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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