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管理局大连管理处收费站供暖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管理局大连管理处收费站供暖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大连管理处收费站供暖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大连管理处委托,对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大连管理处收费站供暖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NZC********473,项目编号:HFLNZC15040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大连处瓦房店工区及瓦房店收费站锅炉供暖改造为地源热源供暖。
(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本项目设立拦标价,开标前三天公布本项目拦标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出拦标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要求须为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员或三级项目经理。
注:经检查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5年4月21日起至2014年5月4日16:00截止,每天的09:00至16:00(北京时间)(周六、日除外)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地点: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楼J座)
招标文件的售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特快专递费
五、递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5月12日14:15(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南石道街动物园入口处),一楼大厅第3投标受理区,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大连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安妮 电 话:(0411)********
传 真:0411-********(自动)电子邮箱:hongfeng-dl@163.com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楼J座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大连中山支行 2869 6230 246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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