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资源平台招标公告

法律知识资源平台招标公告

关于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法律知识资源平台项目拟采用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法律知识资源平台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品名

数量

1

法律知识资源平台

1

2

北大法宝-法律法规检索系统V5.0(在线产品)

3

3

北大法宝-司法案例检索系统V5.0(在线产品)

3

四. 采购项目说明:(包括项目建设背景、目的、意义等)

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研究依法治国主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检察系统作为司法机关,应在践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上作表率,要不断提高依法执法水平,带动和促进广大检察人乃至全社会提高法律监督力度。这对检察干部学习掌握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和法学期刊等法律信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大多数检察院已经配备了流程管理系统,但面对浩瀚的法律资料,检察官仍然无法得以解脱,为实现检察院“服务流程管理”与“方便检察官办案”并重,使检察院信息化与审判实务得以更加密切的融合,北大英华通过对各级检察官办案需求进行实地调研,运用时下最先进的云计算技术,开发完成了北大法宝—法律知识资源平台。

根据我院实际办案情况,为了加强法律信息化强检工作,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服务于检察工作,决定采购北大法宝-法律知识资源平台、北大法宝-法律法规检索系统V5.0和北大法宝-司法案例检索系统V5.0

五.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随着法律信息化在现实工作中的大量应用,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提供的及时准确和专业持续法律信息服务越来越重要,由此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等加大力度对法律信息化建设。“北大法宝pkulaw.cn”——1985年诞生于北京大学法律系,从1985年第一套涉外经济法规查询系统发展为目前包括法规、案例、期刊、实务、英文、视频、司考等600余万数据的综合法律信息平台。做为国内第一个中文法律数据库具有来源权威、资源丰富、功能强等一系列优势,目前国内覆盖率达65%以上,主要用户群包括政府、法院、检察院、院校、律所、公司法务、驻华机构、国际组织以及外国政府、院校、企业等。其中高检院、山东省检、浙江省检、海南省检、青海省检已经正式使用北大法宝—法律知识资源平台,并成功实现了与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对接。

鉴于以上问题,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获得尽可能多的法律信息越来越重要。我单位发现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律知识资源平台。具有如下特性:

(1)数据资源丰富——包括法律法规、司法案例、法学期刊、法律专题等检察官工作、学习、研究的法律资源类别;

(2)来源权威;法律法规:立法法认可的官方网站、政府公报、法规汇编,有关合作单位提供的文件;司法案例:精选收录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各类裁判文书,主要包括两高发布的指导案例、两高从创刊号开始至今出版的公报上登载的案例、全国公开出版的80百余种案例类书籍中的裁判文书及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案例、案例报道及仲裁裁决案例。期刊论文来源:目前我们收录期刊的标准主要依据国内比较权威的四种版本;1)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联合编辑出版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 。2)北京大学图书馆与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联合编辑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3)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4)武汉大学编辑的《武汉大学RCCSE核心期刊目录》。法律专题来源:最高人民法院专家型法官编写的《民商事裁判标准》系列丛书、权威专家点评的案例、著名法学家学术论文、核心法学教程丛书等。

(3)特色功能:1)法宝联想,法条联想为北大法宝2003年首创,在法律信息应用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北大法宝的法条联想功能在多处都有体现,不仅能直接印证引用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及其条款,还可链接与本法规或某一条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案例、条文释义、法学期刊、英文译本等,方便用户查询、理解、研究和利用法条。2)法宝之窗,在勾选显示法宝之窗后浏览法规和案例时,如把光标停留在引用的法条处,法宝之窗中会即刻显示该法条具体内容和相关资料,为您印证和研习法条提供超级享受体验。法宝之窗是北大法宝继“法条联想”之后推出的又一项独创功能。如图所示,光标停留在“宪法”处,法宝之窗则显示出关于宪法的相关内容和相关资料。3)修订沿年,当查询的某一法律法规或具体法条已被修订时,“修订沿革”中将提醒变动情况,并提供更改后的最新法律法规或相应法条。通过对我国法律、法规的历次修改及相关法条异动情况的梳理,方便用户了解立法发展史,便于研究法律发展方向。4)法宝引证码,由北大法宝研发,主要用于法律文献的引证注释和查询检索服务,现已在“北大法宝”法律法规、司法案例、法学期刊、法学在线、英文译本五个数据库中应用,在北大法宝网站的地址栏www.pkulaw.cn或者引证码检索框中输入引证码,即可查询到具体文件。 5)聚类分组,结合“北大法宝”独创的双向超链接功能及特有的检索技术,特色导航功能,按各库专业分类导航浏览;同时对学科关键字进行聚类划分,根据用户需求设立的各种查询功能,简单易用,使用方便快捷。

(4)技术优势:为了适应法律信息知识收集、加工、共享和创新的要求,本项目对一系列的关键技术进行了开发和创新:

技术创新方面——

1)法律云计算技术方面,创造性的采用虚拟化集群云计算平台技术,实现了云计算技术在法律信息行业领域的应用落地。

2)在法律信息知识收集技术方面,通过文本查重技术对雷达抓取、媒体机关合作数据、外包数据等有效整合,保证知识的权威和有效。

3)在数据展现方面,除了对数据的深加工以外,创造性采用智能超链技术将所有法律知识立体关联,给用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知识学习支持。

4)为了更好地为法律专业人士提供服务,我们将数据内容按照法律专业领域进行分类、分层次展现,为用户提供了数据库全貌和突出重点内容服务,从而使用户在学习和研究法律知识上大大提升了效率。

5)主要采用国内最先进的中文分词检索技术,同时提供标题检索、全文检索、在结果中检索以及高级检索等方式,在查全率、查准率和检索速度上获得客户的认可和好评。
架构创新方面——

基于法律行业的自身特性和平台建设内容,随着日益增加的用户访问量及数据的不断增长,业务与设备高度耦合使得单纯的扩展硬件维护成本越来越高、系统规模无法快速扩展和改变、无法满足后续业务服务质量要求等问题。

本平台通过对数据系统进行整合和统一管理、将那些老旧、性能不高的服务器组合起来搭建小型云计算平台,用以支持日益增加的用户访问量及数据的不断增长,提高网站稳定性和数据检索速度,解决了以上问题。云计算平台剥离了用户、设备、操作系统、应用、数据之间的绑定关系,构建了池化的新型IT架构,在系统结构方面进行了创新,为法律信息业务提供了共享的计算资源池,实现了动态的资源调度,可通过桌面云瘦客户端访问云中的各种应用,获得和使用传统桌面PC相同的操作体验。

(5)数据更新和服务1)数据更新:平台最终实现了法律信息服务模式的创新突破,即通过云计算、大数据挖掘及无间断7x24小时实时在线的服务模式。采取7Ⅹ24小时实时在线服务模式,线上平台随时更新,实现重要中央法律法规文件发布后两小时更新。局域网络版每工作日提供更新包下载,实现了无线、移动法律信息即时查询。2)质量保证:ISO9001严格把控客服服务质量,经过电脑与人工校对,符合出版物质量标准。3)客户服务:现场使用培训;现场使用培训;多种服务渠道:电话、邮件、QQ、微博微信等等;体贴入微无间隙:7*24小时客户服务提供技术支持

(6)该公司提供的法律知识资源平台和北大法宝数据库是业内唯一一家能够专业、精准、全面、及时、持续的法律信息服务产品。

鉴于以上内容、功能、服务只有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独家拥有,所以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六. 本次采购拟推荐的供应商名称: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中关村大厦9层

七.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目前,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北大法宝-法律知识资源平台和北大法宝数据库得到广大法律人好评,同时相关主管机关也给予资质认可。


序号

知识产权名称

类别

授权号/登记证号码

获授权时间

出具单位

1

北大法宝-法律法规检索系统V5.0

软件著作权

2012SR090331

2012年9月22日

国家版权局

2

北大法宝-法学期刊检索系统V5.0

软件著作权

2012SR090723

2012年9月22日

国家版权局

3

北大法宝-司法案例检索系统V5.0

软件著作权

2012SR090328

2012年9月22日

国家版权局

4

北大法宝-英文译本检索系统V5.0

软件著作权

2012SR090739

2012年9月22日

国家版权局

5

北大法宝-专题参考检索系统V5.0

软件著作权

2012SR090439

2012年9月22日

国家版权局

6

北大法宝-法宝视频检索系统V5.0

软件著作权

2012SR090535

2012年9月22日

国家版权局

7

北大法宝

注册商标

*******

2012年1月28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八. 公示的期限:2015年04月21日-2015年04月27日

九.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

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电话:***-********转8329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 (河北区五马路78号增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陆先生 ***-********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榆关道388号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张女士 ***-********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榆关道3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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