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淮安中南锦城1.3期2#-1商铺、3#商铺、9#、13#、14#、地库及附属(含桩基)”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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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0-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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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安中南锦城1.3期2#-1商铺、3#商铺、9#、13#、14#、地库及附属(含桩基)”工程由淮安中南锦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根据淮建发[2007]76号、淮建质监[2007]26号文件要求,该工程建设单位同我局签订了《淮安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监管协议书》。由工程建设单位缴存了工程质量保证金,作为工程施工单位履行工程质量维修责任的保证。

  现淮安中南锦城1.3期2#-1商铺、3#商铺、9#、13#、14#、地库及附属(含桩基)项目五年期工程质量保证金已到期,工程施工单位于2022年10月25日向我局提出返还该部分工程质量保证金申请。

  依据淮建质监[2007]26号文件要求,现将返还淮安中南锦城1.3期2#-1商铺、3#商铺、9#、13#、14#、地库及附属(含桩基)工程质量保证金事宜进行公示。对公示事宜有异议的单位、个人请于2022年11月24日前用署名书信向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建设管理局反映。

  办公地址:淮安生态文旅区白云路白云佳苑22#楼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17-********



  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建设管理局

  2022年10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质量 保证金 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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