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招标公告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招标公告
岐山县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TGK-BJ-150420-G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岐山县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已由宝市水办发【2015】143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岐山县水保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中投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基本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依据宝市水办发【2015】143号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该工程划分为二个施工标项。
施工标项建设内容为:
施工Ⅰ标项主要内容为:枣林镇范家塬村新修基本口粮田500亩,修筑生产道路4.59公里;青化镇童峪村田间设施配套800亩、凤家庄村田间设施配套500亩;
施工Ⅱ标项主要内容为:蒲村镇鲁家庄村新修基本口粮田500亩,修筑生产道路6.82公里;凤鸣镇刘家塬村田间设施配套600亩,雍川镇南营村田间设施配套600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有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经验,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投标时提供近一年内由委托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并加盖养老保险机构公章),并具有相应从业资格。投标单位及人员信息必须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登记报备。
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4月21日至2015年05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致电****-*******或150*****200进行电话报名。2015年05月6日至2015年05月10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在宝鸡市岐山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5月26日上午09:00时,地点:宝鸡市岐山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中投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宝鸡市联盟南路6号2号楼3单元1102室
邮 编:721004
联 系 人:闫新魁、张昕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邮 件:sztbjf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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