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市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古自然...

古交市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古自然...

山西三晋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个人)在 桃园街道郝家庄村西南原昌源焦化厂院内建设的煤层气输气管道首站,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属违法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六十六条规定,拟对你单位(个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给予山西三晋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建设的共2254.68平方米建筑面积,处以工程造价5%的罚款,合计*****.40元。

  罚款限接到本决定书15日内到 中国农业银行 交纳,逾期不交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古交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申请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2022年10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城乡规划 行政处罚 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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