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某队副食品配送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成都市某队副食品配送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某队副食品配送项目(第二次)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调味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熟肉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豆腐及豆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货物/农林牧渔业产品/饲养动物及其产品/畜禽产品/禽蛋,货物/农林牧渔业产品/饲养动物及其产品/畜禽产品/生奶,货物/农林牧渔业产品/农产品/农作物副产品/其他农作物副产品,货物/农林牧渔业产品/农产品/蔬菜及食用菌/蔬菜

采购单位成都市某队
行政区域金堂县公告时间2022年10月27日17:2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0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网络发售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7日09:30
开标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2楼2203号本项目开标室。
预算金额¥7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8-********
采购单位成都市某队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金堂县迎宾大道二段3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龚先生135*****991
代理机构名称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2楼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先生028-********

项目概况

成都市某队副食品配送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络发售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WSCYI-W1007

项目名称:成都市某队副食品配送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7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1个包,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3家供应商建立驻蓉某部副食品供应商名录并签订供应商框架协议。本项目预算约750万元/季度,主要采购内容:禽肉及其制品类,畜肉及其制品类,果蔬类,冻(鲜)水产品类,牛奶、禽蛋类和预包装食品类(含调料、干货、杂粮、豆制品、各类半成品及散装食品等)共6大类的所有货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框架协议期为3-12个月,如3个月内,上级单位确定副食品供应商名录,则送满三个月合同终止;3个月后,上级单位确定副食品供应商名录则送完当月(若下旬确定,则送完次月),直至期满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①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合并的财务报表无效、投标现场携带原件备查。②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①提供投标人2021年10月(含)以来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②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投标人2021年10月(含)以来任意6个月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除书面声明外,须提供开标时间前三天查询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截图中没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但须提供“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具有有效的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须提供有效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三)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以营业执照上的注册时间为准),不得有境外资本背景,包括独资、控股、入股、间接持股、实际控制等(须提供《无境外资本背景承诺书》)。(四)投标人无“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六)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资格”列表。(提供开标时间前三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查询截图证明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能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发售

方式:(一)发售时间:2022年10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2年11月 03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二)发售方式: 网络发售。 (三)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将下述文件电子版发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进行网上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邮件须以“XX公司XX项目报名材料”为主题,发送报名材料的邮箱须与投标人《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中的联系人邮箱保持一致;若因不一致导致招标文件不能及时查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所登记的联系人邮箱;注:如需咨询可在代理机构邮箱留言并留联系方式。当天的邮件均可于当天24时前收到回复。无需电话催促。 1.营业执照副本(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具有有效的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扫描件须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公章,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5.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XX公司XX项目招标文件费); 6.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见附件); 注:1、投标人先将上述1、2、3、4、6项资料发送邮箱审查。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材料完整、清楚、准确,否则由此导致报名信息错误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报名费转账支付:(以邮箱提供转账支付方式为准,转账时请备注好单位名称及报名项目名称),项目报名相关事宜联系电话:130*****876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2楼2203号本项目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成都市某队副食品配送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2022-JWSCYI-W1007),招标人为成都市某队,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名称:成都市某队副食品配送项目采购(第二次)
  • 项目编号:2022-JWSCYI-W1007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共1个包,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3家供应商建立驻蓉某部副食品供应商名录并签订供应商框架协议。本项目预算约750万元/季度,主要采购内容:禽肉及其制品类,畜肉及其制品类,果蔬类,冻(鲜)水产品类,牛奶、禽蛋类和预包装食品类(含调料、干货、杂粮、豆制品、各类半成品及散装食品等)共6大类的所有货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四、协议期限及配送合同:框架协议期为3-12个月,如3个月内,上级单位确定副食品供应商名录,则送满三个月合同终止;3个月后,上级单位确定副食品供应商名录则送完当月(若下旬确定,则送完次月),直至期满一年。

五、交货地点:按采购人(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①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合并的财务报表无效、投标现场携带原件备查。②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①提供投标人2021年10月(含)以来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②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投标人2021年10月(含)以来任意6个月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除书面声明外,须提供开标时间前三天查询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截图中没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但须提供“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具有有效的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须提供有效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以营业执照上的注册时间为准),不得有境外资本背景,包括独资、控股、入股、间接持股、实际控制等(须提供《无境外资本背景承诺书》)。

(四)投标人无“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资格”列表。(提供开标时间前三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查询截图证明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能分包、转包。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2年10280900分起至2022年1103170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二)发售方式:网络发售

(三)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将下述文件电子版发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进行网上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邮件须以“XX公司XX项目报名材料”为主题,发送报名材料的邮箱须与投标人《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中的联系人邮箱保持一致;若因不一致导致招标文件不能及时查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所登记的联系人邮箱;注:如需咨询可在代理机构邮箱留言并留联系方式。当天的邮件均可于当天24时前收到回复。无需电话催促。

1.营业执照副本(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具有有效的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扫描件须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公章,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5.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XX公司XX项目招标文件费);

6.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见附件);

注:1、投标人先将上述1、2、3、4、6项资料发送邮箱审查。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材料完整、清楚、准确,否则由此导致报名信息错误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报名费转账支付:(以邮箱提供转账支付方式为准,转账时请备注好单位名称及报名项目名称),项目报名相关事宜联系电话:130*****876

八、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大写:壹拾万元整)

(二)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11170930分前48小时将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成都分行

账 号:210*****540******

注: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单位提前48小时转账;由于银行系统原因,以及投标人自身等其他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1709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2楼2203号

  •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十、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211月17日0930分(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2楼2203号本项目开标室
  •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十一、采购信息发: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十二、招标人/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成都市某队

电话:135*****991

地址:成都市金堂县迎宾大道二段366号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邓先生

办公电话:028-********

移动电话:130*****876

传 真:028-********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2楼3-6

202210

提醒:各潜在投标人需关注锦江区疫情防控措施,若需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如下证明,请提前准备。否则将拒绝其进入写字楼,潜在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责任自担。(需出示的证明:1、天府健康通绿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色);2、出具阴性核酸检测报告(出具报告有效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防疫政策为准。)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日 期

2022年 月 日

项 目 名 称

成都市某队副食品配送项目(第二次)

项 目 编 号

2022-JWSCYI-W1007

报名单位名称

项目联系人

及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公司地 址

包号

报名资料

¨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及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相关资质证书

报名人(签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某队     

地址:成都市金堂县迎宾大道二段366号        

联系方式: 龚先生135*****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2楼3-6            

联系方式:邓先生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  02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某队副食品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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