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镇人民政府关于选聘微型消防站基本装备采购单位的公告
板桥镇人民政府关于选聘微型消防站基本装备采购单位的公告
板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选聘微型消防站基本装备采购单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应急消防能力,加强应急消防工作,我镇将购置一批消防装备,现进行公开选聘。
一、项目名称:东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微型消防站基本装备采购。
二、采购内容:电动消防车、战斗服架、消防头盔、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消防手套、消防安全腰带、消防员灭火防护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佩戴式防爆照明灯、消防员呼救器、方位灯、消防轻型安全绳、消防腰斧、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水枪、ABC型干粉灭火器4KG、强光照明灯、水带、分水器、手抬式机动消防泵、单杠梯、消火栓扳手、大斧、绝缘剪断钳、铁铤、手持对讲机、室外消防栓等(详见附件)。
三、采购预算价:******.00元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2022年10月27日起至2022年11月2日(上午8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板桥镇人民政府1号楼二楼项目办公室报名。
五、评标方式: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单位中,结合报价及同类项目经验综合考虑确定。
六、合格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相关资质,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报价人报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3.介绍信(原件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资质证书(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报价单(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
8.近三年同类项目成效(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以上材料仅报价单需要单独密封,其他材料需装订成册,现场报名时查验,本次选聘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容先生;联系电话:199*****624。
附件:微型消防站基本装备采购需求表
东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6日
标签: 基本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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