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临洮县明园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提升工程(垂钓区,溪流景观)已由临发改审发[2022]105号文件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临洮县水岸之城景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定西市临洮县明园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提升工程(垂钓区)
(2)批复文件号:临发改审发[2022]105号
(3)工程地点:临洮县洮阳镇洮丰村洮丰滩
(4)工程规模:垂钓池清淤、钓台基础及木栈道铺设,总面积约1035㎡。
(5)工期:30日历天。
(6)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所有建筑工程及附属工程。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3)投标人须提供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5)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截止之日起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提供自公告之日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及参加政府招标活动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2.本项目的特定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此工程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及二级建造师证书;项目机构的管理人员必须是注册本企业的在职人员。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投标文件信息必须填写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
(4)有同类工程业绩,限定年限3年内,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三、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3.1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拟派施工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
3.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图纸的获取:
1、报名地点: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洮阳镇公园路70号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7日起至2022年11月01日
3、招标文件、图纸由投标人报名完成后在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洮阳镇公园路70号领取。
4、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五、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16日上午10:00
地点:定西市临洮县洮阳镇公园路70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洮县水岸之城景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小龙联系电话:
177*****451招标代理单位:甘肃道简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边文福联系电话:
138*****142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http://www.gse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