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国泰阳光老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岳阳市国泰阳光颐养院改造项目污水处理提制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10月27日
岳阳市国泰阳光老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的岳阳市国泰阳光颐养院改造项目污水处理提制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岳阳市国泰阳光颐养院改造项目污水处理提制升级改造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天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1 | 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1 | 1,187,926.07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推广”中标贷”,扶持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等政策。
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 拒绝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 ?市政工程 ?相关专业 助理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8号文执行,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8号文执行,为施工员1人(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1人(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以上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的官网查询结果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不接受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作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投标。
(4)施工过程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与投标时一致,如特殊情况需更换的必须书面报告经业主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同意后,并经监管部门备案批准后方可更换,否则按人员违约处理。
(5)供应商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提供供应商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原件(申请人为联合体形式的提供);
(5)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2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03日 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王家河街道巴陵中路湘沪湘城东单元305),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九、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
1、采购项目
2、采购人
名称:岳阳市国泰阳光老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岳阳市奇家岭社区羊角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