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自营网点微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自营网点微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自营网点微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自营网点微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及规模:现金柜台窗口改造模块、智能服务改造模块、背景墙、洽谈室、理财室改造模块、配套设施改造模块等的采购实现网点微改造。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标段划分:6个标段。本项目每标段各采购1家中标单位,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评审中均排名第一,按标段评标顺序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则失去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评标顺序按标段顺序进行。各标段原则上均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
招标范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自营网点微改造采购项目,自营网点微改造内容包括:现金柜台窗口改造模块、智能服务改造模块、背景墙、洽谈室、理财室改造模块、配套设施改造模块。本项目划分为六个标段,具体如下:一标段:石家庄市分行自营网点微改造采购;二标段:邯郸、邢台市分行自营网点微改造采购;三标段:保定、衡水、雄安分行自营网点微改造采购;四标段:沧州市分行自营网点微改造采购;五标段:唐山、承德市分行自营网点微改造采购;六标段:秦皇岛、张家口、廊坊市分行自营网点微改造采购。各分行包括网点数量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3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0月1日(含)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销售给最终使用用户的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指网点微改造类或网点形象改造或网点内部改造采用拼装式工艺项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开标当日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购买招标文件。【①现场方式: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②邮箱方式:将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ruiheanhuippp@163.com,邮件中请备注所报名的项目及标段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招标文件获取成功不视为评审通过资格审查)。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下述资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关联单位情况表(原件,格式详见附表1);
(3)业绩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 月17 日9:00分,地点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2层第一会议室(A)(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8号互联网大厦A座
联 系 人:牛女士
电 话:0311-********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1层
联 系 人:刘长峰 崔丁双
电 话:0311-******** 166*****139
传 真:0311-********
附表1:
关联单位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单位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不得更改要求的实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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