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智慧出行共享单车引进项目

江城县智慧出行共享单车引进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江城县智慧出行共享单车引进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普洱航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大荒地停车场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ZB-2022-PE-75

2.项目名称:江城县智慧出行共享单车引进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及要求:

(1)采购运营车辆:200辆

(2)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最低限价:45元/月/辆

(3)运营范围:为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引导广大市民绿色出行,提升城市管理品质,有效缓解城市交通秩序拥堵现状。本次招标项目拟招标共享电单车共计投放200辆。拟招运营商数量为1家。投标人应保证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所有电单车的投放运营。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车辆投放及运营,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运营商双方约定投放时间。中标方应充分利用江城县主城区公共空间在公交车站、商业街、办公区、医院、居住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周边划设停车区域,投放共享单车(共享电动单车)。并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政府指导意见、人群潮汐区域、车辆闲置率等指标充分调研后进行调投放区域调整。

(4)项目地点: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县城(建成区);

(5)运营期限:该项目服务周期为三年(运营合同一年一签),在经营期限内,由成交供应商统一负责本县主城区共享单车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保养、调度管理。经营期内实行月、季、年定期考核,通过对运营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建设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含建设、设备调试及试运行)。

(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执行财库〔2020〕46号文);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执行财库〔2019〕9号;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执行(财库〔2014〕68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执行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良好的商业信誉指:投标人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信用信息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记录起止时间:本项目发布公告当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普洱航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大荒地停车场旁)

获取方式:1.*********@qq.com%E5%8A%9E%E7%90%86%E3%80%8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携带清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到普洱航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大荒地停车场旁)办理;2.将清晰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传至邮箱*********@qq.com办理.

文件费:不收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普洱航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城分公司(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勐烈镇人民政府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勐烈镇勐烈东路8号

联系方式: 08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普洱航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普洱市思茅区大荒地停车场旁

联系方式:0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0879-*******



标签: 智慧出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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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航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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