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国际汽车绿色智能物流中心项目工艺标段

连云港国际汽车绿色智能物流中心项目工艺标段

招标公告

连云港国际汽车绿色智能物流中心项目工艺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国际汽车绿色智能物流中心项目工艺标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连云港国际汽车绿色智能物流中心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墟沟西作业区61-62#泊位后方。项目四至范围:北侧为 62 泊位后方一号仓库,东侧为东方港务分公司墟沟西作业区 9 号仓库,西侧为东方港务分公司墟沟西作业区206 堆场,南侧为东方港务分公司墟沟西作业区候工区。项目占地地面积约 3.02 万㎡,其中北侧长约 185m,西侧长约 140 米,东侧长约 233 米,南侧长约 182 米;项目主建筑占地面积约1.43万㎡,为5层建筑,总建筑面积约 7.38 万㎡;共设计约 5200 个停车位(其中首层 约350个自走式 停车位,2-5 层为 AGV 自动化无人停车层,约 4850 个自动化机械车辆停放位);能够满足年周转 36 次 18 万台汽车的年周转量;停车工艺采用垂直升降机加AGV水平运输的全自动化模式,按48台AGV(台板型)或在满足系统的整体效率前提下其他形式AGV(数量自报) + 16台升降机 + 16 出入口的设备配备。

系统的整体效率:

a、理论计算效率: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方案提供理论计算书,理论计算效率不得低于单存车320 车次/小时,单取车320 车次/小时,同时存取320 车次/小时;

b、额定效率:单存车不小于200 车次/小时,单取车不小于200 车次/小时,同时存取不小于200 车次/小时。

(2)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标段包含连云港国际汽车绿色智能物流中心项目中的工艺设备及其配套附属设备的设计、采购、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运维等,以及为保障本项目取车、送车、停车等功能正常运转的全部内容,主要包含负责垂直运输的升降机、负责水平运输的AGV设施整体(AGV+充电设施+导航设施等)、停车设备(车板+车架)、配套智能设备(网络+监控+一楼运维中控室+五楼展示室+服务器存储等)、配套供电建设、信息化建设(软件系统开发,含定制化等)、进出口车厅等相关内容。

本标段的投标报价不仅包括招标范围内涉及的设计、采购、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费用,还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及认证、运输、操作维护和备品备件、售后服务、质保、运维等与本标段相关的全部费用。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3)交货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墟沟西作业区内业主指定地点。

(4)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起300个日历天;2023年5月15日前完成相关设备的加工制造工作,并具备进场安装条件;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所有设备、设施的安装工作,并具备调试条件;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标段范围内的所有调试工作,具备试运营条件。

预埋件单独供货 :自项目施工图批复之日起60天内,按照业主书面通知,提供相关预埋件,并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质保期不低于36个月,运维期不低于3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该许可证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设备要求。

3.1.3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机械式立体车库业绩;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 2017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 5 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时间;机械立体车库指的是:采用在《GBT*****-2011机械式停车设备分类》的九大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中,除升降横移类(代号SH)、简易升降类(代号JS)和汽车专用升降机(代号QS)以外的其他机械式停车设备形式的单体车库。

3.1.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当天,在江苏省交通厅(施工、勘察设计、材料采购、监理、试验检测)信用等级评定公示中信用等级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否则视同为未提供)。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按无效标处理)。

3.3 人员资格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壹级建造师资质等级(机电工程专业),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或具有省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颁发的项目经理培训证书。

3.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4.4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导致无法判定(如合同金额、项目规模及概况、车位数量、机械立体车库形式、技术标准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和现状,请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现场,招标人可提供协助,投标人踏勘现场前请提前联系招标人,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5.2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5.3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路18号

联系人: 范先生

电 话:0518-********

招标代理: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255号鑫源大厦

邮编:******

电话:0518-********

传真:0518-********(自动接收)

联系人:邱莉雯

E-mail:*********@qq.com

二○二二年十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导致无法判定(如合同金额、项目规模及概况、车位数量、机械立体车库形式、技术标准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3 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投标人应主动登录(http://180.101.234.24:*****/OP/downloadhtml.aspx)下载“投标单位操作视频讲解”学习详细操作步骤。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5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0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开标时投标人无须现场参加开标,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8.6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7 严格执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及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公管办〔2020〕1号文“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未按通告规定参加开标的,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2年10月

标签: 智能物流 工艺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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