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磐石市城区绿化工程已由 磐政[2015] 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_100 %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磐石市城区绿化工程
2.2 规 模:160721平方米(共5个标段)
一标段:永昌路分车带;永昌路绿地;永昌公园;东安大街(三兴家园段)两侧绿地;永盛桥以东两侧栽植行道树;
二标段:石城大街北延分车带绿化;东外环两侧行道树、山体护坡;磐石大街北延栽植片林;正阳街栽植片林;朝阳街栽植片林;前山南侧人行道绿化;
三标段:石城大街补植行道树;城区各街路补植行道树;阜康大路直延绿化;福安路北出口树池绿化;阜康大路绿化改造;腾飞公园;
四标段:安泰路绿化
五标段:202国道分车带改造
2.3项目地点为:磐石市城区
2.4资金来源:自筹
2.6招标内容:磐石市城区绿化5个标段的全部工程
2.7计划工期: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6月30日;(42日历天)[详见招标文件]
2.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2近三年至少具有三项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叁级及以上注册园艺师执业资格(对应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园艺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3.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个标段投标。
3.7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8外埠入磐企业需提供《入磐备案意见书》。
3.9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5 年4_月_21日至 2015 年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_ 11 时,下午_ 14 时至 16 _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磐石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建设工程招投标95号窗口(建设街777号)报名。需提供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单位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1---3标段)每套售价 1500 元,(4—5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 3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5 年_5 月_13日_9 时 0 分,地点为磐石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七楼(磐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国家规定每个标段收取2%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磐石经济开发区
邮 编: 132300
联系人:刘天金
电 话:139*****789
招标代理机构:磐石市建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磐石经济开发区社会福利中心院内
邮编: 132300
联系人:翟纪平
电话: ****-********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磐石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5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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