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分公司烤漆房大气污染物排放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车辆分公司烤漆房大气污染物排放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一、需求原因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
防治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根据北京市顺义区交通委员
会要求,需要由第三方机构对本部门的烤漆房实施大气排放达标检测,
以满足相关要求。
由于烤漆房大气排放检测项目需于 2022 年度内完成,现申请进行
车辆分公司 2022 年度烤漆房大气排放检测项目的采购工作。
(一)服务内容
该服务项目主要负责对博维公司车辆分公司的车辆维修作业场所
进行烤漆房大气排放检测服务,包含对车辆分公司场内维修区烤漆房和
所在区域的各种化学物质和颗粒物等有害因素的排放数值进行检测,并
出具相应的监测与评价报告。
监测点位应包含烤漆房废气排放口的有组织排放点位 1 个,厂房
外的无组织排放点位 3 个。(二)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
检测方应具备进行烤漆房大气排放检测相关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认定证书》。
2.人员资质
(1)检测方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质量
管理体系文件。
(2)进行检测工作的人员应为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技术人员。
(二)服务要求
1.检测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合同协议的规定,履
行法律义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
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依据
《保证公正性和诚实性程序》、《保护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等相
关程序开展检测服务活动。
2.检测方应满足首都机场现场管理各项要求,遵守机场管理机构
及博维公司各项规章要求。
3.检测方应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树立良好
的职业行为,保证检验检测评价结果和数据的真实、客观、准确。
4.保护被检测方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以及其它需要保护的机密内
容。检测方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
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5.检测方应坚持工作和判断的独立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
标准独立开展实验室活动,不受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或人员以及外界任
何的不正当压力和影响。
6.检测方应恪守第三方公正立场,不接受有违检验检测公正性的
投资和赞助,不介入客户之间的市场竞争和利益冲突。(四)考核标准
1.检测方应按照服务合同约定时间出具《监测与评价报告》。
(三)预算科目和预估金额
1.该项目隶属于车辆分公司环境保护预算中的烤漆房检测科目。
2.该项目预估金额为 4200 元(含税)。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