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公寓、试验综合楼施工招标公告

中学学生公寓、试验综合楼施工招标公告



商河县贾庄中学学生公寓、试验综合楼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河县贾庄中学学生公寓、试验综合楼施工已由商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商发改投资[2015]15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商河县贾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商河县贾庄中学内,投资1045万元,建筑面积为3687.82 平方米,结构形式为框架,最高为地上3层,跨度为7.5米。本工程的计划工期为 180天,招标范围为贾庄中学学生公寓、试验综合楼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条件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申请人具备以往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贰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类似工程实施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3根据高检会(2004)2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应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领取查询结果(告知函)。

2.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四、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2015年4月22日至2015年 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时至 11:00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携带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济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商河分中心联合办公室(商河县鑫源路5号)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税务登记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6)开户许可证、(7)检察院查询结果(告知函)、(8)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9)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0)建筑施工企业进商投标时必须持有济南市清欠办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11)商河县建筑施工企业投标时必须持有本县清欠办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1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商河县贾庄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商河县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楼东13层B4区

联 系 人:张端涛 邮 编:250013

联 系 人: 李旺盛

电话: 187*****687 ****-********

电子邮件: sdygzb@126.com

2015年4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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