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教室设备2招标公告
计算机教室设备2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第一小学的委托,就灵宝市第一小学计算机教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响应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2.1、项目名称:灵宝市第一小学计算机教室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2、采购编号:CDZBCG-2015-339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标包划分:
3.1、采购内容:电脑、电脑桌凳等计算机教室设备一批;技术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3.2、交货地点:灵宝市第一小学;
3.3、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3.4、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商(经销商)营业执照;
4.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3、响应人需具有所投设备的有效经销授权或项目授权;
4.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7、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正品;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2015年4月21日至2015年4月23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宝市长安路与函谷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5楼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购买询价文件时需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所投设备的有效经销授权或项目授权、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三年来类似产品和服务业绩证明材料2份(以供货合同为准)、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原件(本证明2个月内有效)、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原件、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注册地为三门峡地区的企业必须提供,非三门峡地区的可以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肆套并装订成册。
5.2、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5.3、投标保证金:陆仟元整(¥60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响应人基本账户转入询价文件指定账户,未能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的均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27日09时00分,地点为灵宝市长安路与函谷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五楼501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2015年4月27日上午09时00分
7.2、开标地点:灵宝市长安路与函谷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五楼501室
九、本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人:灵宝市第一小学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B座9层
联系人:徐女士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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