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

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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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2022-*****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2022年10月28日 08:06
名  称: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
文  号:无 主 题 词:无

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3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3

第三部分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1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11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13

第一部分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将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2.组织实施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和发展战略,积极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改革;监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3.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工作,监督全市住房保障政策实施,监督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4.指导和管理全市城市建设;贯彻执行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指导城乡建设规划区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城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工作。

5.负责制定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拟订全市乡村民宿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6.指导全市环卫设施建设与管理,督导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

7.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建立和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规范房地产市场;监督执行全市房地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及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政策。

8.贯彻执行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监督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的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与诚信体系,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9.贯彻执行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参与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10.贯彻执行省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体系;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和定额的贯彻实施。

11.负责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监督执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2.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13.负责监督执行全市人民防空工作,协助做好战时应急救灾工作。

14.贯彻执行全市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协助做好震时应急救灾工作。

15.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

16.负责全市城乡建设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人才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队伍建设。

1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8.职能转变。划入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

19.有关职责分工。与其他部门职责分工,经运行后再进一步厘清。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二)东方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中心

(三)东方市市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

(四)东方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五)东方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六)东方市地震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1年度收入总计66,662.83万元,支出总计66,662.83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减少*****.7万元,下降20.30%。主要原因:一是住房保障支出减少;二是年未结转结余减少。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要求利息上缴国库。年初结转结余23,801.34万元,主要是住房保障维修资金、蒲草田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012.32万元,增长20.28%,主要原因是维修资金未能及时支出。结余分配0.00万元,与2020年一致。年末结转结余17,619.07万元,主要是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中心的“维修资金”等项目和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住房保障工程专项资金”工程项目的资金结转,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1万元,减少45.13%,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工程专项资金已完成分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收入合计42,861.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851.49万元,占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0.00万元,占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9,04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8.74万元,占3.28%;项目支出47,435.02万元,占96.7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6,459.20万元,支出总计56,459.2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89万元,下降22.86%。主要原因:一是东方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中心和东方市市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的城乡社区、农林水支出减少;二是东方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中心的住房保障工程专项资金支出骤减。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3,607.71万元,主要是住房保障工程专项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211.22万元,增长44.82%,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工程专项资金资料不全,未能转付。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7,428.44万元,主要是东方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中心的“维修资金”等项目和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住房保障工程专项资金”工程项目的资金结转,较2020年度年末决算数减少*****.68万元,下降65.79%,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工程专项资金已基本支付完成,且根据财政要求非必要资金不再结转。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91.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0.37%。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2万元,下降78.17%,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的减少及上年度安排了较大额的电力电缆管相关项目已完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91.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6万元,占0.06%;国防支出(类)(涉密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73万元,占1.46%;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87.6万元,占1.88%;节能环保(类)支出481.19万元,占4.82%;城乡社区(类)支出4173.41万元,占41.77%;农林水(类)支出293.69万元,占2.9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支出362.72万元,占3.63%;住房保障(类)支出3818.53万元,占38.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08.82万元,占2.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50.33万元,支出决算为9,99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7.7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考核奖励金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编制年初预算。

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6万元;

2.国防支出(类)

涉密单位科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年初预算为209.28万元,支出决算为14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数据不够严谨。

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如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数18.9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数98.1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决算数24.8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项)支出决算数3.78万元。

3.卫生健康(类)

年初预算为189.02万元,支出决算为187.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4%。预决算数基本持平。

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如下: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48.74万元;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3.42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数135.44万元;

4.节能环保(类)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1.1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使用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及上级专款资金支出。

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如下:

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决算数481.19万元;

5.城乡社区(类)

年初预算为1483.20万元,支出决算为4173.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1.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出数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及上级专款资金支出。

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如下: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1020.12万元;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支出决算数75万元;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377.38万元;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数17.72万元;

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支出决算数2683.19万元。

6.农林水(类)

年初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29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属上级专款支出。

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如下:

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支出决算数28.69万元;

农林水(类)普惠金融发展(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项)支出决算数265万元。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2.7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底根据资金统筹安排调整支出科目,项目年初预算列在*******

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如下: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公其他自然资源事务(项)支出决算数362.72万元。

9.住房保障(类)

年初预算为232.82万元,支出决算为381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0.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和省级下达住房保障工程专项资金;二是项目使用预留资金安排支出;三是项目使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出。

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如下:

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棚户区改造(项)支出决算数3377.20万元;

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支出决算数2.4万元;

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支出决算数317.16万元;

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支出决算数3.2万元;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79.65万元。

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支出决算数38.92万元。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

年初预算为229.51万元,支出决算为20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各项业务经费按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列支经费。

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如下: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105.24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地震事务(款)其他地震事务(项)支出决算数103.5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5.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10.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5.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39.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6%。与2020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万元,增长583.9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安排了东方市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2.6个亿。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39.76万元,城乡社区(类)支出*****.76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2万元,支出决算为39,03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1%。其中:

1.城乡社区(类)

年初预算为*****.82万元,支出决算为*****.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各项工作建设项目按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列支费用。

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如下: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支出决算数489.67万元;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棚户区改造支出(项)支出决算数2914.24万元;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支出(项)支出决算数22.69万元;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数1510.58万元;

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支出决算数3548.15万元;

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数612.31万元;

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数3743.98万元。

城乡社区(类)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59万元,完成预算的33.8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5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预算数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5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3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5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保险、维修保养费、燃油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30.41万元,下降66.11%。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公务车辆使用审批和定点进行日常维修、加强使用管理,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00万元。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75个,共涉及资金*****.4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东方市感恩南路道路改造工程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全年预算数为6000万元,执行数为6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路面滤清改造*****平方米(2.24公里),现已经完成。

东方市2019年度黄土裸露整治硬化工程(1-4片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黄土裸露整治硬化工程5.3万平方米,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

综合事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73.76万元,执行数为73.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建设工程监管平台系统已使用。2、城市市政主干道正在监督中。3、城市棚户区改造监督中。4、工程监督管理正在进行。5、在建工程项目建筑材料送检、抽检已抽检、送检完成。6、市政道路小街小巷监督管理正在监督中。7、检验仪器设备维护及检验耗材已完成。8、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正在进行中。9、全市农村抗震安居房房、新建厕所、改厕(防渗漏)监督管理已完成。10、全市老楼危楼排查及农村经营性场所质量安全排查已完成。11、搅拌站监管正在进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91.4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2,39万元,下降19.67%。主要原因是:坚决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办公成本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6.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6.25万元、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3324.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44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1884.5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36辆,其中:从车辆种类说明:轿车6辆、越野车2辆、其他车型128辆,其他车型主要是皮卡车及市政园林环卫作业用车;从车辆使用情况说明: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31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91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限定用途的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反映财政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勾描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六、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反映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物处置处理等饭店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二十七、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九、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反映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的支出、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建设方面的支出。

三十三、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三十三、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城乡社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五、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三十六、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三十七、农林水(类)水利(款)其他水利(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水利方面的支出。

三十八、农林水(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三十九、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四十、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十一、农林水(类)普惠金融发展(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方面的支出。

四十二、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反映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支出,公路客货运站(场)建设支出。

四十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十四、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棚户区改造(项):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四十五、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四十六、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反映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四十七、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四十八、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的支出。

四十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五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地震事务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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