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电子政务城域网软件URL数据库版本升级和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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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镇安县电子政务城域网软件URL数据库版本升级和维保服务 | 采购公示编号: | SNDYLYCGGS**********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2-10-28 08:31:56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2-11-01 08:32:01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2022年镇安县电子政务城域网软件URL数据库版本升级和维保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购人:【(盖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安分公司 2022年10月28日 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西安创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安分公司就2022年镇安县电子政务城域网软件URL数据库版本升级和维保服务所需的标的物进行采购,特邀请贵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22年镇安县电子政务城域网软件URL数据库版本升级和维保服务,为保障镇安县电子政务城域网服务的正常运行的需求,现需购买软件URL数据库版本升级和维保服务。 1.1.1本项目属于非工程建设项目采购,依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范围”,本项目采购符合非工程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技术限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如软硬件原厂维护等。”,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的方式采购。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2022年镇安县电子政务城域网软件URL数据库版本升级和维保服务,包括平台保修服务、平台维护服务、应急保障等。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服务期限:一年。 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 2.1获取时间:2022年10月31日8:30---2022年11月2日17:30。 2.2获取地点:镇安电信分公司二楼采购中心。 2.3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 3.应答文件的递交 3.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3.2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2022年11月4日15时00分,镇安电信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4.供应商注册 4.1供应商须在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4.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5.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安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前街149号 邮 编:****** 联 系 人: 薛工 电 话: 0914-******* 电子邮件:slwubo@chinatelecom.cn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安分公司 2022年10月28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商务规范书 [2022年镇安县电子政务城域网软件URL数据库版本升级和维保项目]合同 委托方(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安分]公司 地址:[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前街149号] 受托方(乙方):[西安创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2022年镇安县电子政务城域网软件URL数据库版本升级和维保项目]项目(“项目”)进行[ 一年]的专项维保服务,并支付相应的维保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维保服务的内容如下: 1.1维保服务的目标:[ 为保障镇安县电子政务城域网正常运行,现需购买电子政务城域网软件URL数据库版本升级和维保服务,解决平台日常系统运行维保出现的问题,确保镇安县电子政务城域网的正常运转 ]。 1.2维保服务的内容:[平台保修服务、平台维护服务、应急保障等]。 1.3维保服务的方式:[ 保修、维护、保障专项服务等]。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维保服务工作: 2.1维保服务地点:[镇安电信]。 2.2维保服务期限:[ 一年]。 2.3维保服务进度:[ 按一年进行]。 2.4维保服务质量要求:[ 合格]。 2.5维保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一年]。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维保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3.1提供维保资料:[ 原始项目资料及概况]。 3.2提供工作条件:[ /]。 3.3其他配合协作事项:[ /]。 3.4甲方提供上述维保资料、工作条件和配合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维保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4.1本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大写人民币[ ]元,¥[ ];其中价款为大写人民币[ ]元,¥[ ],增值税款为大写人民币[ ]元,¥[ ]。 本合同费用总额已包括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应支付的全部报酬、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税费。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因国家税收政策导致增值税率变化的,本合同价款(不含税价)不变,增值税税款及本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相应变更。 4.2甲方按以下第(1)种方式向乙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乙方完成维保服务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15]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 (2)分期支付 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验收付款: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并经甲方验收确认,且收到乙方下述全部文件后[ 15]日内,甲方将款项分年付给乙方: (1)终验证书原件一份。 (2)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4.3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4.4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或不能实现税款抵扣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4.3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第4.3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发票金额[ 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4.5本合同费用总额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 银行转账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4.6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五条 保密 5.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维保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仅可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5.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4除另有约定外,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5]年内持续有效。 5.5对于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乙方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请求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七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转由第三人承担。 第八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维保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8.1乙方完成维保服务工作的形式:[ 参照商洛电信视讯设备延保方案 ]。 8.2维保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参照商洛电信视讯设备延保方案]。 8.3维保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参照商洛电信视讯设备延保方案 ]。 8.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镇安电信]。 第九条 侵权处理 9.1乙方应当保证,其依本合同为甲方提供维保服务过程中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9.2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维保服务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甲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维保服务成果的权利 (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维保服务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维保服务成果。 (3)其它使甲方对维保服务成果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甲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且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9.3 乙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合同项下维保服务若涉及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内容,乙方提供的维保服务必须首先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审查。 第十条 项目服务成果的权利归属 10.1双方确定,乙方所完成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10.2双方确定,甲方利用乙方的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的维保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10.3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和/或采购方要求配合甲方相关知识产权的登记或申请工作。 第十一条培训和指导 双方确定,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维保指导和培训。 11.1维保指导和培训内容:[视频监控维护服务:所有视频监控点更换市电改造费;所有视频监控点日常维护费;所有视频监控点故障设备更换费;所有视频监控点电费;视频监控点迁改费等;指挥大厅大屏幕维护服务:大屏幕日常运行维护费、大屏更换费等;专人驻场服务]。 11.2地点和方式:[镇安电信]。 11.3费用及支付方式:[ /]。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维保服务的,每逾期[ ]日,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仍应支付上述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12.3乙方提供维保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更正和修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因此造成逾期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12.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乙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乙方应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甲方(含甲方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4)如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甲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4.1发生不可抗力。 14.2[ /]。 第十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5.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5.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六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维保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6.1“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16.2[ ]。 第十七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维保文件,经双方以[ 书面]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7.1维保背景资料:[ ]。 17.2可行性论证报告:[ ]。 17.3维保评价报告:[ ]。 17.4维保标准和规范:[ ]。 17.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17.6其他:[ ]。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和其他 18.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8.2本合同一式[ 肆]份,甲方执[ 贰]份,乙方执[ 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18.4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8.5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8.6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8.7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件。 18.8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中: 18.8.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 (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5)[ ]。 18.8.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4)如采用甲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在线提交的方式,信息表单正式创建提交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甲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关闭或故障,双方应立即使用书面信函形式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通知。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18.8.3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甲方:中国电信[ 股份有限公司镇安分 ]公司 地址:[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前街149号] 联系人:[ 薛榆] 电话:[153*****766] 传真:[ 0914-*******] 邮编:[ ******] 电子邮件:[ 153*****766@189.cn] 乙方:[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件:[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8.9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无] 甲方:中国电信[ 镇安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乙方:[西安创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第四章 维保规范书 1.1总体要求 本2022年商洛电信镇安县电子政务城域网软件URL数据库版本升级和维保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见1.2需求一览表。成交人须在15天内完成首次维保,并达到验收标准。 1.2需求一览表及规格要求
1.3商务要求 (1)到货要求:成交人须在15天内完成首次维保,并达到验收标准。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所采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不成熟技术,以旧顶新,更加严禁使用“三无”产品。 (4)验收:验收由用户方组织,供应商配合;初步验收合格后,等安装调试正常后,进入5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延顺;试用期合格后,填写货物质量验收单; (5)验收依据:单一来源文件;应答文件;采购合同; 1.4售后服务 (1)供应商应说明售后服务电话和维保人员名单,需指派专人负责与使用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2)说明提供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提供产品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和保修措施; (3)在质保期内,应当优先保修,不应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 (4)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须24小时内完成维保或更换,并承担维保或更换费用; (5)供应商应对维保作出承诺; 第五章 应答文件格式 一、应答函 二、廉洁承诺书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四、相关资质 五、专项维保服务方案 六、报价表 一、应答函 应答函 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安分公司 西安创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2022年镇安县电子政务城域网软件URL数据库版本升级和维保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应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我方的应答文件包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应答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我方承诺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应答文件。 3.我方在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4.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谈判相关的所有信息。 5.如确定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中国电信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2022年11月4日 二、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安分公司: 我公司自愿参加2022年镇安县电子政务城域网软件URL数据库版本升级和维保服务谈判,为保证谈判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不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2.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谈判; 3.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成员行贿,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4.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 5.不私下接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谈判活动; 6.不在办公场所、谈判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谈判的过程和结果; 7.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8.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应答。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采购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应答、宣布成交无效等。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2022年11月4日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XX公司[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2年11月4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XX[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系 XX公司[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XX[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XX项目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应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手机): 日期:2022年11月4日 四、营业执照、其他资质、厂家授权(若有) 五、专项维保服务方案、服务内容 六、报价表 报价表 项目名称:2022年商洛电信镇安县电子政务城域网软件URL数据库版本升级和维保服务
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请保留2位小数点。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2022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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