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生成日期:2017年4月20日
责任部门:教务处
内容概述: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各院系(部):
为进一步培养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激发大学生创业热情,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含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项目类别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学生生团队或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商业计划书、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实验、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完成创业训练项目的各项任务。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结合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按照“公正公开、自主申请、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原则,重点选拔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创业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2.我校全日制本科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学生均可申请,项目负责人应为二年级或三年级在校本科生,在校专科生可作为团队成员参加。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学生参与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1人;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参与人数不超过15人,项目负责人1-2人。每名学生限主持或参与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应有明确的岗位分工。
3.申报项目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指导教师可由学生自主选定或院系配备。其中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的指导老师为1-2名,创业实践项目的指导教师应不少于2名(其中至少1人为企业导师)。学校鼓励各项目聘请优秀企业或行业专家担任导师。
4.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时限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执行时限为1-2年。项目执行时限原则上须在项目负责人本科毕业前完成。
5.往年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未能按时结项的学生不得再次申报。
6.选题要求
(1)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必须是实验研究、产品研发、发明创造、调查研究等;
(2)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要具有创新性、可行性,不能是已有研究成果、工艺、方法、技术和产品的简单重复,要有新思维、新探索;
(3)创业实践训练计划项目不宜过大,要保证有限目标,重点突破,切实可行,根据条件、经费、时间和能力等统筹考虑。
三、立项项目数量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拟校级立项70项左右,拟推荐申报省级项目25项,国家级项目10项。
2.各院系(部)项目申报指标按本单位在校生人数确定,具体申报指标见附件1。
四、申报程序
1.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报所在院系(部);
2.各院系(部)自行组织专家组对本单位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按照指标要求评选出校级立项,并遴选出优秀项目分别推荐参加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3.各院系(部)于4月28日之前完成项目评审和遴选,公示结果,填写《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院系(部)将项目申报书和项目信息汇总表纸质文档打印各一式一份,加盖院系(部)公章,并由院系(部)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后于4月28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同时将项目信息汇总表和申报书的电子文档解压成rar格式发至邮箱**********@qq.com。申报书以“院系序号及简称-学生姓名-班级-学号-项目名称”命名,如“01机电学院-李四-B*****-201*****101-机器人研究”)。
联 系 人:尹国才 廖文敏
附件:相关用表
教 务 处
2017年4月20日
标签: 生创新创业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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