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北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河北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河北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生成日期:2017年10月31日
责任部门:教务处
内容概述:河北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河北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河北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17〕65号)精神,现将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参照《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一般应是承担过校级以上项目、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他人员须有两名相关专业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推荐,推荐函包括课题的选题价值、队伍情况、研究基础、条件保障、成果预测等内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人员一般在6人以内(含主持人)。
二、立项范围
项目主要围绕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创业教育大数据分析,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突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依据人才培养目标重构课程结构及教学内容;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教学过程;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强化教师队伍能力建设;改革教学管理与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
各单位要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与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与教材建设、专业综合改革、二级学院改革试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项目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实践,力争取得一批有应用推广价值的成果。
三、申报数额
我校限报6项,其中校级领导主持项目不超过1项。
四、申报项目推荐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会议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会议评审将设申报人汇报和专家质询环节,申请人需准备10分钟左右汇报PPT。
五、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7年12月6日前,将《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件2)和《申报书》(一式8份,见附件3)报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同时发送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至wjt5678@163.com。
联系人:王军涛;电话:*******。
附件:相关材料
教 务 处
2017年11月1日
标签: 开展河北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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