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高新区关于不合格食品“饵丝、泥鳅”的行政处罚案件核查处置情况公示

昆明高新区关于不合格食品“饵丝、泥鳅”的行政处罚案件核查处置情况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云南省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涉及昆明高新区辖区内经营的不合格食品“饵丝、泥鳅”,现将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名册(2022年饵丝、泥鳅)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

2022年10月28日


公开属性:依法公开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名册(2022年饵丝、泥鳅)
序号食品基本情况原因排查行政相对人
信息
启动核查处置情况监管部门采取
控制措施情况
企业采取措施企业整改情况行政处罚情况
食品名称/规格抽样单编号生产日期/批号不合格项目违法地址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及所在地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1饵丝SCWLCJ225*****20062022/7/13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云南省昆明高新区经典双城A区4号《云南省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进货查验不严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菜先生果蔬店2022年8月4日已全部销售给抽检单位停止销售已下架、完善进货查验制度立案时间:2022-8-15
处罚时间:2022-10-28
处罚决定书号:云市监昆处罚〔2022〕392号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饵丝的行为,违反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19.6元;
二、罚款300元。
2泥鳅SCWLCJ225*****20082022/7/13孔雀石绿云南省昆明高新区经典双城A区4号《云南省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进货查验不严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菜先生果蔬店2022年8月12日已全部销售给抽检单位停止销售已下架、完善进货查验制度立案时间:2022-8-15
处罚时间:2022-10-28
处罚决定书号:云市监昆处罚〔2022〕393号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泥鳅的行为,违反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119元;
二、罚款300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政处罚 处置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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