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城市道路(风华南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次)阜康市2015年城市道路(风华南路道路及

2015年城市道路(风华南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次)阜康市2015年城市道路(风华南路道路及

一、招标条件

阜康市2015年城市道路(风华南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次)已经由(阜发改[2015]53号)备案。招标人为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阜康市2015年城市道路(风华南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25.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不超过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阜康市风华南路

2.工程规模:风华南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全长380米。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招标内容计划工期
GFKS****************74阜康市2015年城市道路(风华南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二次)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其它;2015/05/25至2015/09/11,总工期11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需要项目负责人

四、投标报名1

1.报名时间:2015/4/2210:00:00至2015/4/2619:30:00。

2.现场报名地点或网址: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xjjsxx.gov.cn)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至。

2.领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完成后报名成功

六、其他说明
1、报名的同时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6万元(施工编号:CJ********);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报名开始时间至报名结束,(2015年4月22日10:00—2015年4月27日23:5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交纳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3、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行: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账号:****************2518;行号:********0041;)。不得以现金的方式和其他的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如本工程报名家数超过15家,为资格预审,各投标单位于报名截止次日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链接,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如本工程报名家数不超过15家,为资格后审,各投标单位于报名截止次日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链接,获取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费每份1000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丽联系人:张赟
电话:152*****555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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