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T3配套商务酒店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机场T3配套商务酒店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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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深圳机场T3配套商务酒店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

招 标 人: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深圳市粤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深圳市粤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招标项目参加投标。

名称

数量

备注

深圳机场T3配套商务酒店厨房设备采购

及安装施工

一项

具体详见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2、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且为所提供不锈钢厨房设备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制造商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评审信息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的供应商市场主体信息打印件;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2自201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具有至少一家五星级或以上酒店的厨房设备供货经验,单个业绩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证明材料:合同或用户证明文件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文件需能清晰体现合同金额、酒店星级及交货验收完成时间);

5.3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4投标人所投灶具类产品须具有市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燃气设备检测机构出具的灶具燃气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市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燃气设备检测机构发出具的《(灶具燃气)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5投标人须具有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6投标人如为深圳或附近地区(附近地区是指广州、东莞)外注册的企业,则须在深圳或附近地区(附近地区是指广州、东莞)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可满足2小时内维修响应服务(证明材料:1、如投标人在深圳或附近地区自行设立售后服务机构的,需提供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并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地点及负责人的联系方式;2、如投标人委托深圳或附近地区当地的单位提供售后服务,则需提供投标人授权深圳或附近地区当地单位进行售后服务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售后服务机构接受委托的承诺函、售后地点及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地下一层(垃圾房、花卉间、收货区、食物化验室、后勤区、面包/糕饼房、职工饭堂);二层(全日餐厅厨房、烧味间、全日餐厅展示厨房、宴会厅厨房及宴会前厅区域、宴会厅小厨房、大堂吧及会议前厅区域);三层(中餐厅、酒吧、贵宾室备餐间、大堂吧);四层(户外花园备餐间);四层至十一层(楼层服务间);十层(行政酒廊备餐间)等封闭厨房内土建装饰工程及厨房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开放式厨房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估算造价:约2400万元,以清单及图纸为准。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8.1.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原件备查;

8.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8.2 获取时间:2015年 2 9 日至2015年 2 11 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3获取方式:现金购买或电汇购买。(购买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燕南路2010号东风大厦713(深圳市粤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8.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伍佰圆整),售后不退。

8.5招标代理人同时提供WORD版与PDF版招标文件,如WORD版与PDF版有差异,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

8.6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单位名称:深圳市粤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 号:4530 2000 0181 9100 2096 03

9、质疑与答疑时间:

9.1质疑截止时间:2015年3月8日10时

9.2质疑提交邮箱:********16@qq.com

9.3答疑截止时间:2015年3月13日10时

9.4答疑回复:电子邮件形式。

10、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3 月 18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10.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于2015年3月 18 日上午9:00-10:00(北京时间)期间,递交到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国际机场信息大厦201室)。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11、开标时间和地点:2015年3 月 18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国际机场信息大厦201室)进行开标,请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

招 标 人: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深圳市粤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燕南路2010号东风大厦713

联系人:徐工 李工 联系电话:134*****486 134*****680

如需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或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关 闭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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