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辽宁瀚轩传媒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营销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辽宁瀚轩传媒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营销公告

受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聘请我司开展对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资产辽宁瀚轩传媒有限公司的管理和处置工作,资产分布地区为朝阳市。债权本金310.00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利息 126.74万元,债权总额436.74万元。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所在地:朝阳市双塔区文化路三段18-4号

债权总额:436.74万元

1.债权情况

辽宁瀚轩传媒有限公司债权总额436.74万元,其中本金310.00万元,利息126.74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物为:屈克璇名下的四处房产。保证人为裴梓轩、屈克慧。

2.债务企业概况

辽宁瀚轩传媒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2-06-2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598*****XR;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胡超;注册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文化路三段18-4号;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3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牌匾制作;条幅喷绘;LED显示屏设计、制作、安装;国内非固定形式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图文设计、制作;舞台布景制作;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商务咨询;网络信息咨询;网络技术服务;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3.保证人概况

抵押人:屈克璇,女,汉族,住址朝阳市双塔区。

保证人:裴梓轩,男,汉族,住址朝阳市双塔区。

保证人:屈克慧,女,汉族,住址朝阳市双塔区。

4.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①为屈克璇名下位于朝阳市双塔区北大街金水名苑3号343C号106室、206室,房屋性质为私产,规划用途为商业,建筑面积均为95.91平方米。

抵押物②为屈克璇名下位于朝阳市双塔区北大街金水名苑3号343C号105室、205室,房屋性质为私产,规划用途为商业,建筑面积分别为115.22平方米、95.91平方米。

门市房分摊土地未抵押,属于非整体抵押。

5.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债权项下抵押资产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抵押资产整体状态良好,具有较大的投资价值。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联 系 人:赵女士;朱女士

联系电话:024-******** 133*****555

024-******** 138*****134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2年10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营销 传媒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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