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建集团341省道宜兴周铁至杨巷段(东段)及长深高速公路宜兴东互通连接线(庆源大道一周杨公路)临时便桥招标公告

交建集团341省道宜兴周铁至杨巷段(东段)及长深高速公路宜兴东互通连接线(庆源大道一周杨公路)临时便桥招标公告

交建集团341省道宜兴周铁至杨巷段(东段)及长深高速公路宜兴东互通连接线(庆源大道一周杨公路)临时便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4日浏览次数:次


1.1招标条件

1.1.1招标项目341省道宜兴周铁至杨巷段(东段)及长深高速公路宜兴东互通连接线(庆源大道一周杨公路)临时便桥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宜兴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项目概况:

1.2.1.1长深高速公路宜兴东互通连接线(庆源大道一周杨公路)临时便桥:曹家村河便桥66米,k11+699;新渎港便桥66米,K12+672.3;总计约132米

341省道宜兴周铁至杨巷段(东段)临时便桥:后荡便桥48米,k5+788;倪家塘便桥36米,k9+221.493;总计约84米。

本次招标总计便桥长度约216米,分一个标段。

1.2.2钢便桥相关要求:

1.2.2.1本次便桥施工最大载重为70吨,桥面净宽为4米。

1.2.2.2中标人实施工作范围内的搭设、拆除技术施工方案编制:便桥上部强度验算、挠度验算、纵梁横梁受力验算,下部钢管桩承载力计算,钢便桥抗倾覆验算。便桥施工符合规范要求,专家评审时需提供投标人需要汇报的施工方案、工程过程质量控制资料、安全生产资料等一切相关资料由中标人负责整理上报项目部,如因中标人资料不全或不及时等其它中标人过错原因导致处罚等其它负面影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1.2.2.3中标人使用的所有贝雷片、工字钢、钢管桩、型钢、钢板等主材必须经招标人材料管理部过磅并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现场使用,同时投标人提供验收单据作为结算依据,因未经招标人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擅自使用的主材,招标人不予计量,同时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2.2.4钢管桩的长度根据入土深度及锤击力进行控制,贯入度作为校核,每个便桥施工前乙方需要进行2根及以上试桩,并检测钢管桩的承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

1.2.2.5本次便桥使用期限暂按6个月考虑,超过6个月,按每月260元/米结算。

1.2.3规模:约105万元

1.2.4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中明示的4座便桥

1.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1.2.7本次招标活动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投标人视所投标段内情况自行考虑价格。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劳务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1.3.2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3.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4资格审查条件

1.4.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1.4.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有);

1.4.3按照规定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1.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招标文件的获取

1.6.1公告之日起每日上午8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至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法定国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1.6.2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6.3答疑: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并盖单位章报至招标机构,招标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回复。如投标人没有提出疑义,则默认响应清单、图纸、招标文件等一切内容。

1.7投标文件的递交

1.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14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1.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1.7.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1.7.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7.3.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1.7.3.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

1.7.3.4投标保证金票据;

1.7.3.5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8合同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1.8.1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招标人每月底针对经甲方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的临时便桥工程量给中标人办理一次中间结算,原则上15天内支付该月已计量工程量价款的60%,实际根据招标人工程进度款相应调整,剩余40%待便桥拆除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当年年底一次付清。但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承包人应针对项目资金情况给予充分的理解和配合。

1.9评标办法

1.9.1采用综合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法。

1.10联系方式

1.10.1联系人:吴女士

1.10.2电话:0510-********

1.10.3招标机构: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1.10.4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 宜兴市民中心东门一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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