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支持热科院科研需求的建议--王秀全
关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支持热科院科研需求的建议--王秀全
标题:关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支持热科院 科研需求的建议--王秀全
索引号:dzzrghj001/2022-*****分 类:国土资源、能源发文机关: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文日期:2022年10月28日文 号:无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8日时效性: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历经60余年的发展,已建立学科齐全、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的热带农业“领域+学科”科技创新体系。创新领域已从创建之初单一的橡胶树研究发展到现今涵盖热带经济作物、南繁种业、热带粮食作物、热带冬季瓜菜、热带饲料作物与畜牧、热带海洋生物等大农业范围。
一、基本情况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儋州院区土地面积5.4万亩,是开展热带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示范的重要场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我院儋州院区承建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重点项目“国家热带农业科技孵化器”。围绕服务国家种业战略安全,建有国家种质资源热带作物中期保存库、国家橡胶树种质资源圃、国家木薯种质资源圃、国家热带牧草种质资源圃等4个国家级平台。布局建设1.5万亩天然橡胶高标准试验示范区、1.5万亩热带植物种质资源圃、0.5万亩热带生态农业试验示范区、0.5万亩热带果树试验示范区和1万亩热带农业科技博览园。
二、存在问题
儋州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将中国热科院儋州院区规划为II级、III级、IV级林地的有3.85万亩,占儋州院区农业用地中的绝大部分。2018年以来,国家有关部委、海南省进一步加强了土地管理工作,先后开展了卫片执法检查、森林督查、“两违”检查等多个专项检查工作。儋州院区各研究所科研项目陆续被儋州市资规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要求完善用地、用林手续,总体要求为规划为林地的土地只能种植林木或建设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因规划原因,导致多个科研项目无法完善用地手续,致使多个科研试验进展受阻,严重影响我院科研试验的开展。主要问题如下:
(一)非林木类科学试验用地无法开展
我院非林木类(如香蕉、木薯、牧草、花卉、瓜菜等)试验新增科研试验用地使用的土地基本上均被规划为林地。按现行土地管理要求,均会被要求种回林木,造成非林木类现有试验无法继续开展,未来非林木类试验也无法布置。
(二)设施大棚等科研设施难合法建设
我院开展农业科研试验,需要建设各类设施大棚和畜禽养殖舍,因大部分农用地规划为林地,根据现行土地管理要求,此类设施在林地上须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才能合法建设。而我院科研范围已发展到大农业范畴,开展的试验不仅限于为林业生产服务,导致很多设施无法履行合法报建(报备)手续。
三、有关建议
(一)现儋州市正在组织编制“儋州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建议鉴于我院科学研究范围涵盖热带农业多个领域的客观情况,请儋州市协调相关部门在编制“儋州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过程中,将我院儋州院区之前规划为林地的土地根据我院科研需求规划为园地、草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
(二)在“儋州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未正式发布实施前,请儋州市协调相关部门对我院现有部分试验用地、设施用地被查处的图斑进行消除处置,以便我院相关试验能够顺利开展。
标签: 科研需求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